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2022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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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7-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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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临淄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20号)精神,切实落实文件部署的各项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区部署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紧扣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务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着力加强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深入开展政策精细化解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2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详见附件1

三、协同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在部署安排、推动开展业务工作时要同时对相关公开事宜提出要求并指导督促落实,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逐步在全区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上级部门指导、推动系统内业务工作的政务公开,各部门对本系统政务公开指导、推动履责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区直部门牵头重点公开工作清单详见附件2

四、对标学习

政务公开工作全国要求一致,各地具有很大共性,对标学习是快速提升工作的有效路径。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标市内外政务公开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网上学等多种方式,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目录编制、栏目设置、内容维护以及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营造比学赶超、互学互鉴的浓厚工作氛围。

五、工作保障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正常开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鼓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新任政务公开人员。

六、工作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梳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要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工作台账格式详见附件3)。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将本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各部门工作台账于630前报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邮箱:lzqzfzwgkb@zb.shandong.cn同时组织好所属部门年度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附件:12022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区直部门牵头重点公开工作清单

            3.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示例)

 

 

 

 

 

 

附件1

2022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1

紧扣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公开

加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

区政府办公室

按季度公开

2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及时公开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区住建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于处罚结果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

3

抓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区财政局

长期坚持

4

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

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

区发改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落实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5

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相关的科技创新信息

区科技局及相关部门单位

长期坚持

6

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长期坚持

7

对军民融合领域的可公开信息,稳妥有序进行公开

区退役军人局

8

紧扣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公开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围绕打造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升级版,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

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区牵头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落实

9

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

10

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政策找人转变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11

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职能部门落实

12

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动态调整

13

紧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精细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

在疫情防控专栏中将本地区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情况和疫苗接种点信息等进行长期公示展现

区卫健局

疫情防控期间

14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

15

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

16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17

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

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项目清单公开,及时公开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

区住建局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

18

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发布和解读,主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应在方案、计划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每月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年度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项目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住房分配情况

19

紧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高质量公开民生保障信息

定期公开本地区对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等。公开有关机构和个人诊疗活动、职业病防治、放射诊疗、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公开本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包括检查计划及方案、检查结果及处理信息等。定期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区卫健局、区水利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0

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全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各类教育学校名录的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时段,多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包括具体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办学条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信息和录取办法,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

区教体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1

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和服务信息的发布

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局

22

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各类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和基金收支情况,及时发布本地区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

区人社局、临淄医保分局

各类保险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等信息定期公开,医保定点医院、药店及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一次性发布,动态调整

23

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及时公开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信息

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4

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

区民政局、区应急局、临淄医保分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

25

紧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公开

规范化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做好校务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业学校、中小学校、民办学校等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鲁教办发〔20213 号)及时公开各类校务信息并做好在政府网站的信息归集展示

区教体局

长期落实推动校务公开工作,20228月底前要明确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相关信息

26

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监督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等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第 24 号)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依托政府网站等设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中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免费查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长期落实推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20228月底前要依托政府网站等设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公开相应信息

27

做好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主管部门要指导、规范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城规〔20214 号)要求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企事业信息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

长期落实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20228月底前要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相关信息

28

做好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监督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1号)要求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企事业信息

区交通运输局

长期落实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工作,20228月底前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相关信息

29

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国卫办政务发〔20221号)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

区卫健局

长期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20228月底前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适用主体清单,归集展示相关信息

30

强化社会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外明确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

区教体局、临淄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

长期公示

31

紧扣提高实效深化公开

推进行政决策公开透明

适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32

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区司法局牵头、重大行政决策承办部门单位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长期坚持

33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重大行政决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

34

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长期坚持

35

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36

推进政策集中统一公开

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

区司法局牵头,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具体落实

长期坚持

37

探索政府公文分类展示,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创设特色主题分类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38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各镇、街道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民投诉中心

39

紧扣提高实效深化公开

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

严格落实《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政办字〔20224号)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长期坚持

40

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的首次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施行后跟踪解读

41

各部门报请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长期坚持

42

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43

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加强人工智能等技术运用,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44

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45

紧扣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公开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特定对象及事项的,要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长期坚持

46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守公文类政府信息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运转呈签的办文程序,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法定不予公开的具体情形,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47

加强历史公文公开属性转化工作,对未开展过公文公开属性认定的公文进行公开属性认定

2022年年底前

48

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本机关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

每年年底前

49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申请人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50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区司法局

长期坚持

51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长期坚持

52

积极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

53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

长期坚持

54

紧扣夯实基础深化公开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地方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长期坚持

55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

区政府办公室

56

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区文旅局、区档案馆

57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定期开展跟踪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本地区各领域事项标准目录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58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59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街道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年底前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各镇、街道

年底前

60

紧扣任务落实强化保障措施

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

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61

各级各部门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

62

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及时整改

6月底前

63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区司法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落实

长期坚持

 

附件2

 

区直部门牵头重点公开工作清单

 

部门

牵头公开内容

 

区委编办

权责清单

指导、监督权责清单编制主体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权责清单并根据事项变化动态调整

区发改局

规划计划

指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公开教育事业发展、八五普法、湿地保护、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专项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政府信息

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重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信用信息

统筹推进全区信用双公示、信用红黑榜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

区财政局

财政预决算信息

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依法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信息

指导、督促各有关业务部门公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信息

政府采购信息

监督、检查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监管处罚信息

区司法局

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指导、督促行政执法实施机关(组织)依法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年度总体情况有关数据等政府信息

证明事项有关信息

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公开并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等政府信息

行政规范性文件

指导、监督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公布工作

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

组织、指导、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

区应急局

应急预案

指导、督促应急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及时发布事故灾害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等各专项应急预案

区市场监管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信息

指导、督促关部门依法按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信息

 

 

 

 

附件3

 

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示例)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举措

时限要求

单位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

1

加大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

督促区司法局、区文旅局等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计划

印发通知,督促相关职部门6月底全部公开到位

 

 

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信息

按季度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公开情况,对未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的督促其整改完善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