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2021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20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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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区市场监管会议精神和政府部署要求,强化为民监管、问题导向、求真务实、促进发展的监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聚焦薄弱环节,加强风险防控,持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开展三项行动

(一)开展上市食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食品上市合格率100%为目标,采取超常规手段,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安全承诺、进货查验、原料公示,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实施“外卖封签”,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淄博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各市场监管所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重要任务。局实行半年调度、通报,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三)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联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配合教育部门推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学校开学前后、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坚持不懈落实学校(幼儿园)食堂“四查”制度,持续保持季度检查全覆盖。

二、落实主体责任

(四)加强培训考核。聚焦培训考核,依托省局“两库一平台”,即针对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一套题库、一套学习课程或资料库、一个培训考核系统或平台实施分类培训考核,提升餐饮从业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年底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合格率达到90%。

(五)落实制度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重点督促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鼓励开展信息化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配合落实好制止餐饮浪费有关要求,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践行“光盘”行动。

(六)提升管理水平。继续推广“明厨亮灶”鼓励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扩大色标管理覆盖面,积极向食品加工用具、设备标识延伸。推行先进管理体系,鼓励连锁餐饮、大型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进行HACCP或IS022000 体系认证。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原则上在每个城区市场监管所选择2家餐饮企业、每个乡镇所选择1家餐饮企业进行试点。

三、落实监管责任

(七)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利用省局风险分级系统,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指导市场监管立足本镇办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推进风险分级工作。

(八)规范监督检查。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根据省局监督检查计划,市、区分别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和省局检查手册,规范日常检查行为,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在日常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双随机”检查。综合运用信息管理平台,努力实现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各市场监管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2022年1月底前报局。

四、突出工作重点

(九)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局把组织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治理,落实集中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制度,督促加强自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内容。市局把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南》,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全面推行“外卖封签”,完善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内容。区局把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进行第三方机构测评专项检查,引入三方测评机制,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内容。市场监管所要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餐饮安全突出问题,落实省、市、区市场监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具体内容,并根据活动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十)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食品安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相关工作。紧紧围绕创建评价标准,落实相关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抓重点、盯细节,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复审工作顺利完成。

(十一)推进餐饮聚集区规范经营。明确城市综合体、美食街等餐饮聚集街区管理主体,加强行政指导和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管理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责“双落实”,规范经营行为。2021年,在主城区打造1-2个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环境卫生清洁、具有地域特色的美食街区或城市综合体。

(十二)规范连锁餐饮企业管理。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落实省局《山东省连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鼓励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对各门店原料采购配送、人员培训考核、食品安全自查等进行统管理,提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三)加强集中用餐单位监管。加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等重点单位监管。定期召开单位食堂协作小组会议,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做好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建筑工地等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四)促进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标准化。落实省局《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检查指南》,严格执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标准流程。加强人员培训,配齐配全执法装备、快检设备。规范现场监督检查行为,完善监管日志和档案,高标准完成重大活动保障工作。

五、加强风险防控

(十五)开展风险会商。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综合分析利用日常监管、全程追溯、部门通报等各渠道信息,及时筛查和梳理监管风险点。开展风险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防控措施,及时发布餐饮安全警示信息。

(十六)开展重点问题治理。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监管。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指导,督促落实报告等制度。落实“六项标准”要求,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

(十七)加强应急处置。按照规范化流程,落实食品安全事故2小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依职责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妥善做好舆情处置工作,第一时间到现场、24小时内反馈处置情况。

六、推动社会共治

(十八)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继续深化“红黑榜”等公示形式,拓展公示对象、载体,在既有公示阵地基础上,不断向网络订餐平台、城市广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延伸,进一步发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消费者用脚投票作用。

(十九)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频次, 可由市民选择检查区域、检查店铺及检查项目,采取“视频+图文"直播形式公开监督检查过程。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实地监督检查,邀请媒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餐饮服务单位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