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03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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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持续巩固提升“双安双创”成果,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建设高品质“食安临淄”。

一、推进创建工作

1.巩固深化省级食品安全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成果。落实各项创建目标任务,着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持续巩固提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成果,积极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

二、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2.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做好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工作。

3.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规范运行、定期摸排检测、亮码销售、“三证”“三专”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查“八不”行为。坚持常态化自查和“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常态化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新冠病毒阳性事件调查处置。

4.深入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围绕秋季开学、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聚焦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集中供餐、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养老机构食堂、长者食堂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建立排查隐患清单和整改处置台账。

5.提升抽检监测质量。聚焦高风险品种、项目、区域、环节和低信用等级企业,加大抽检力度,均衡推进抽检计划。规范“你点我检”,构建长效机制。加强多批次不合格问题企业核查处置和监管,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信息通报和查处反馈制度,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农业农村部门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量达到1.5批次/千人。推动速测设备升级,强化速测“关口”作用。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任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质增效,食源性疾病县乡村一体化监测成效持续提升。

6.加强风险会商。加强抽检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和重要风险隐患信息通报,每季度召开风险会商会,不定期召开专题风险会商会,推进部门间、环节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共享,强化部门联防联控。

三、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

7.净化产地环境。认真完成2022年耕地安全利用任务。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为核心目标,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工作思路,强化监测评价,突出风险管控,实施分类管理,注重综合施策。进一步加大土壤培肥力度,稳步提升土壤耕地和环境质量。

8.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攻坚“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农药兽药互联网经营监管,持续推进农资打假“清源”行动。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强化农膜源头准入管理,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宣贯指导,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落实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针对韭菜、豇豆等重点品种,推进种植养殖标准化提升,做到全面部署,重点突破。

9.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出入库检验制度,认真落实出入库食品安全指标必检项目清单。收购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达到每万吨粮食产量1个监测样品。加强粮食产品生物毒素监测,从源头加强管控。

10.强化牛羊禽集中屠宰管理。贯彻落实省畜牧局等7部门《关于加强全省牛羊禽屠宰加工监督管理推进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鼓励牛羊集中屠宰、质量追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牛羊禽等屠宰行业从业达标生产,治理牛羊禽屠宰“散小乱污”问题。

11.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清洁厨房行动,落实《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推行餐饮服务单位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五净”标准,全面提升餐饮经营单位后厨卫生水平。年底前,学校(幼儿园)食堂80%、养老机构食堂60%、中型以上餐饮单位50%以上达到清洁厨房要求。(区市场监管局)不断扩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覆盖范围,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置力度。

12.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保持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食品小作坊规范管理,加强农村集市食品安全管理,持续规范农村小餐饮经营,开展农村食品专项抽检。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方式、农村食品配送和追溯体系,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深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

13.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推动校园食堂食品、农产品采购可追溯。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全面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校外供餐单位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

14.严格特殊食品监管。实施特殊食品“双升”工程,以“诚信、规范、可控、领先”为方向,提升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以“系统、精准、智慧、高效”为方向,提升特殊食品监管水平。

四、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5.推进智慧监管。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充分应用、应用尽用。推广应用全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完成所有企业账号激活;年底前,完成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类食品规模以上企业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的全程追溯工作。

16.实施信用监管。将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深入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积极组织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准则》,探索开展农安信用分等分级动态评价,推动开展“信用+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推动在集团购买和校园食堂采购中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17.深化生产经营监管。加强食品加工监管,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进入关、生产过程关、产品出厂关。加强流通领域监管,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持续实施食品生产企业“三标”行动,年底前,完成肉制品等10类重点产品和风险较高的2类重点产品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三标”管理任务。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驻场监管、快检+互联网、定量抽检、扫码追溯、半年检查”五项制度,按照“一场一策”要求精准提升快检能力。建立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两超一非”食品生产企业清单,开展“两超一非”专项治理,12月底前,“两超一非”企业彻底整改到位。以酒类、巧克力、糕点为重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及时纠正虚假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18.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大力支持食品产业发展。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提升生鲜乳质量,提高乳制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健康肉供应链建设,发挥肉类行业协会服务行业优势,从源头把关,真正做到健康肉可追溯。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冷链物流运输保障,推动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

五、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19.深入开展“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紧盯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发频发环节、品种,重点打击食用油掺杂掺假以及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关注未成年人群体,重点打击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行为。在执法办案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处罚、处罚到人、行刑衔接、公开曝光,依法查办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

20.开展“昆仑2022”行动。聚焦粮食安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消费食品安全,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打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领域犯罪,严打制售“山寨”“三无”、过期食品等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严打使用“瘦肉精”、打针注水、制售病死畜禽等肉制品领域犯罪,严打制售假劣食品、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犯罪,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食品犯罪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推进食品安全共治共享

21.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培训。将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激发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22.强化宣传引导。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落实《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大纲》,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主动加强宣传,研究建立权威发声平台,讲好食品安全故事,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严格落实24小时反馈制度,对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声,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