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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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0212/2026-558853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02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4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根据2026年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总体安排,制定2026年度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加强全链条监管,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突出问题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持续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安排
(一)生产环节。以辖区内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全覆盖检查为基础,按照食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要求,重点对C、D级高风险企业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将抽检不合格、行政处罚以及违法风险较高的企业作为重点,聚焦肉及肉制品、速冻食品、固体饮料、酒类等风险较高品种,以及食品添加剂“两超”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突出问题整治。
(二)流通环节。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辖区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并结合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类别、业态规模、风险控制能力、信用状况、监督检查等情况,对D级食品经营者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以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学校大宗食材供货商、农村食品批发商等为重点,根据食品安全事件、舆情信息、监督抽检等情况,对相关食品销售者开展重点检查,积极开展食品摊点规范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检查程序。按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规定和检查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应当由2名以上(含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可以聘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检查。
(二)聚焦问题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当场整改的,应要求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要求、时限,提高日常监督检查问题发现率和整改完成率,提升监督检查有效性。
(三)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泄露监督检查相关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信息、商业秘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