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临市监处〔2023〕216、262、323号 )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1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临市监处〔2023〕216、262、323号 )

发布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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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救济渠道

处罚决定日期

1

临市监处〔2023〕216

临淄金佰佰食品百货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临淄金佰佰食品百货超市

92370305MA3N7EPT63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71.40元;

2、没收违法经营的普通化妆品嗨皮小屋护手霜18瓶;

3、并处16000.00元罚款。罚没款共计16071.40元。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2023/9/7

2

临市监处〔2023〕262号

临淄区敬仲镇西周村卫生室购进药品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临淄区敬仲镇西周村卫生室

PDY61401-137030512D6001

购进药品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以及《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10000.00元罚款。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2023/9/12

3

临市监处〔2023〕323号

临淄区敬仲镇小东王村卫生室购进药品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临淄区敬仲镇小东王村卫生室

PDY00308-537030512D6001

室购进药品未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以及《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6000.00元罚款。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202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