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6期(总第11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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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0212/2023-540653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17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15类食品30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20批次,不合格6批次;餐饮食品50批次,不合格1批次。其余品类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博齐轩斋饭店的芹菜,噻虫胺检出值为0.052mg/kg,标准规定为≤0.04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临淄区义甲天下烧烤店的葱,噻虫嗪检出值为2.94mg/kg,标准规定为≤0.3mg/kg。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临淄区闻韶王秀争粮油店销售的标称生产单位名称为山东禽合旺养殖有限公司的鸡蛋,地美硝唑检出值为24.5µ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四)临淄兄弟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064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青岛元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临淄区齐都花园市场内韩虎销售的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2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六)临淄区稷下燕超炸肉店的炸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0.22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临淄荣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检出值为0.3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将在临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