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4-543249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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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临淄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单位制定、与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组织党建、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1、公开形式

一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cjdglj/

二是临淄市场监管(微信号:lzgsj12315)等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三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54

传真:0533-7310554

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54

传真:0533-7310554

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7310554,传真:0533-7310554,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邮政编码:255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注:电子邮箱lzqgsjbgs@zb.shandong.cn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