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关于公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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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公布临淄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临编20208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面向社会公布。

目前涉及我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共63项,分别是:电动自行车监管、煤炭质量监管、价格收费行为事中事后监管、价格和收费公示、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列入“地条钢”名单热轧钢筋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向省政府备案事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查处、大型活动和文艺演出舞台相关产品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产品质量监管、广告监管、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监管、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管、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监管、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监管、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摊贩监管、油气管道监督管理、煤炭清洁利用管理、煤炭联合执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教育招生考试安全保障、学校安全、幼儿园管理、幼儿园整治、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电动汽车以及充电设施管理、食盐专营管理工作、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房地产市场调控和防范化解风险、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房地产经纪活动监管、城镇燃气和工业企业厂内自备燃气供气站安全管理、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制(修)订、病死畜禽和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肥料监管、食用农产品、食用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品油监管、对外劳务合作监督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防汛抗旱、危险化学品监管、烟花爆竹监管、对商事登记类审批事项的办理、对市场服务类审批事项的办理、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价格违法导致医保基金损失查处,相关业务的部门职责分工详见附件。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及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和完善职责边界清单。

附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直有关部门职责边界事项目录及部门职责分工.docx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