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临淄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对区政府质量工作评议的方案发文机关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临质强字〔2023〕1号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3-None
成文日期
2023-03-21
发文日期
2023-04-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临淄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市对区政府质量工作评议的方案
临质强字〔2023〕1号
各相关部门:
淄博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淄博市2022年县(区)级政府质量工作评议方案》的通知,市质量强市办在4月份将对各区县的印证材料进行评审,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开展2022年度市对区质量工作评议。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质量工作评议要更高质量,坚持科学评议、效力评议,更加关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更加关注质量改革创新、政策落地见效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树立鲜明正确导向,推动质量强市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努力促进“十四五”时期各项质量工作实现新发展。
二、评议周期
2022年度。
三、评议对象
临淄区人民政府。
四、评议内容
涵盖质量整体水平、质量政策制度、质量安全监管、质量促进措施、质量基础设施等5个领域,主要涉及农产品、农资、消费品、特种设备、房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旅游、教育、医疗等方面。
五、评议程序
包括自我评价、文审初评、综合评议和结果通报等4个环节。
(一)自我评价。各单位根据《评议方案》对2022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自评报告和质量工作典型案例。同时在评议过程中,需要形成印证材料,印证材料请主动联系市级评议单位,对口报送各市级评议单位邮箱。
(二)文审初评。市质量强市办将依照评议方案和印证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三)综合评议。质量强市办对各区县质量工作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结果建议。
(四)结果通报。质量强市办会同相关单位,确定评议结果建议,报经市政府批准后,通报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对评议材料的要求
(一)自评报告。根据评议指标内容,按模板格式总结完成。内容包括质量工作情况、工作亮点、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典型案例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2000字(不含典型案例部分)。
(二)印证材料。对照《评议指标》“印证材料清单”列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印证材料的内容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证明效力,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件、新闻宣传资料、场地活动照片、研究报告等。印证材料的提报,请按照评议指标对口市级业务部门主动对接。
七、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自我评价,做好印证材料的归集报送工作,确保评议资料经得起核查,评议结果经得起检验。请各部门务必于2023年3月25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质量工作典型案例(含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报送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区市场监管局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科 杨震
联系电话:7310555
区质量强办邮箱:lzzjjzhk@zb.shandong.cn
2:第3项评议指标—2022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分细则.xlsx
临淄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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