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开展“我为创城做贡献”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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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0212/2019-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机关党委各支部、各市场监管所:
今年是我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决定明年能否实现创城“四连冠”目标的重要一年。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根据文明办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我为创城做贡献”志愿服务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1月5日——11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活动1.在单位场所附近开展垃圾捡拾、小广告清理、公益广告刷新及擦拭、整理路边散乱摆放单车等活动。四支部、五支部在原办公场所附近开展。
活动2.在挂包路口、路段开展劝导文明出行、维护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挂包路口为大顺路与太公路交叉路口,挂包路段为大顺路(南至桓公路、北至晏婴路)。
以上两项活动,各支部要利用每天早中晚高峰和周末时段开展。具体见附近1.
活动3.走进村居、社区文明实践站,面向广大基层群众,采取明白纸、宣传页等方式,宣讲创城应知应会知识、创城公开信、淄博市民文明手册等内容。
该项活动,由辛店所、稷下所、雪宫所、闻韶所、齐陵所、齐都所根据相关创城要求自行组织,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可以全天候开展。相关宣传材料可到组织人事科213房间领取。
三、活动要求
要注重活动实效,杜绝出现“走秀式”“摆拍式”“合影式”等现象。各支部、监管所要及时报送活动图片,可联系综合规划科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
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7315224。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