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人大专项评议重点问题整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维权难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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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MB28560212/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2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根据《临淄区市场监管局迎接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部门评议工作方案》精神,针对市场监管系统存在农村集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维权难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规范经营秩序、保障商品质量、强化维权意识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农村集贸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整改目标
在全区农村集贸市场,以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装、鞋帽、箱包、食品、儿童玩具、日化用品、小家电、肉食品、蔬菜农副产品等商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市场内所有经营者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经营者经营行为规范,诚实守信;市场交易秩序明显好转,价格合理。通过宣传、设立消费维权站点,提升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强化基层一线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完善集贸市场监管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
(一)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召开由相关镇办、村居、开办方等单位参加的约谈会,明确整治标准及要求,签订责任书,督促市场摸清底数,建立业户台账,开展全面自查,确保业户严格落实各项要求。
(二)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逐步调整充实基层所监管力量,通过科所联动,实现监管能力提升,增加计量以及检测设备,通过开展快检进市场、市场设置公平秤等工作,提升集贸市场监管硬件管理水平。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围绕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开展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禽畜类肉制品、熟食、食用油、调味品、酒、散装食品及现场加工制售摊点的规范治理,抓好索证索票、检验检疫监管和制作加工、使用食品盛(包)装容器的规范管理。要继续以农村大集为重点,严查不合格食品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落实防蝇防尘防鼠等食品卫生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农村集市的食品安全。
(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围绕市场出现的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开展排查治理,强化对“傍名牌”、产品标识等问题的规范监管。在严格产品质量监管的同时,摸排相关产品进货渠道和来源,集中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开展源头治理联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企业、经营者,严厉打击小作坊、黑窝点。
(五)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在镇街首集设立消费维权站,实行固定维权站与流动维权站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网格员等多方力量,辅以镇人大代表参与协商调解,着力打造了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的消费维权队伍,制定“消费维权站工作流程图、投诉受理流程图、消费争议调解图”工作清单体系,形成“消费维权+人大代表监督+群众测评”工作体系,实现现场处理消费纠纷,及时解决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6月底前)。坚持问题导向,对整改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整改落实阶段(6月至9月)。设立消费维权站,建立工作机制。对集贸市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查处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三)接受评议阶段(10月)。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撰写评议专项工作报告,接受人大专题询问和评议。
(四)巩固整改阶段(10-12月)。根据人大评议的意见与建议,继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各单位围绕农村集市产品质量、商标权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持续推进农村市场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经营者守法、消费者懂法的农村集贸市场良好消费环境的建立。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整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维权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要切实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扑下身子抓落实,将加强农村集贸市场监管作为长期性、日常性工作持续开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积极主动作为,为农村集贸市场监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健全协调机制,强化分工协作。要落实好区局班子成员挂包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整治工作;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各业务条线要结合职责分工,做好业务指导和督导,依法查处源头违法企业和窝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集贸市场社会监督体系。
3、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在市场进出口设置市场分布示意图,通过悬挂标语、户外广告牌等方式,加大推进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对整治行动中工作成效予以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