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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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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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从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入手,落实“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制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会经常性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规范化执法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制定了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抽调熟悉法律法规、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员成立了政策法规科,明确了科室职责和分管领导,重点抓好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培训、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法制机构作用发挥良好。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部署要求,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列为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学习重要内容;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推动局执法人员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意识,开展“每周一课”学习活动,将法制学习成为常态化,由政策法规科、各业务科室、各执法中队长以及全系统业务骨干围绕各自分工和专长,带领学习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等安全。年均组织开展不少于40学时的法治建设、业务能力培训。

(三)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扎实组织开展活动,同时拓宽宣传形式和宣传视角,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熟悉法治政府建设及党内法律法规内容。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3.22依法行政宣传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在全区大型商超、人口集中区域、各镇街道主要集市等地点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结合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大力推进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进校园活动。

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规范重大决策流程

(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明显。我局聘请专业律师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制机构、执法大队及各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及审核过程中遇到问题,经常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交流,邀请法律顾问就行政执法工作中注意事项、常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对重大疑难案件,请法律顾问给出法律咨询意见。年内组织专题培训2次,法律咨询10余次。

(二)严格“三重一大”工作流程,加大对重大事项的监督。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针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任用和大额经费使用等问题,严格议事规则,严格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并严格按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规定上报备案材料。

(三)落实“四个最严”制度,建立健全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要求,对于在食品药品领域制造销售不合格食品药品的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利益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惩处。严格集体讨论制度,对于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法适用减轻和免予处罚、依法应当给予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和吊销许可营业执照的案件均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三、健全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法治化进程

(一)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及时组织执法证办证换证。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年审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今年我局又有26名执法人员考试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局共有  242人持证上岗,实现全员获证,为全局依法行政打下了良好的人员基础。

(二)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及时公布执法人员名录库。整理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有关资料,确保全局人员持有效执法证上岗,并将执法人员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三)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形成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制定或修订完善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范和制度方案,印发了局《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实施方案》、《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各科室、队、所以及每一个执法岗位的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个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任务、目标、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纳入对科室、队、所和每名干部职工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督促引导作用。

严格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淄博市市场监管系统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内容要求,依法实施清单,严格规范不予处罚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及时梳理公示内容,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一是明确职责确保行政主体和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合法,同时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网上公示工作,在局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公开执法人员有关信息。二是梳理修订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和程序并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三是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明白纸,明确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所需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并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公示。四是推动事后公示,在区政府网站和国家信用公示系统定期公示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五)充实法制机构,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强化法制审核力量。局政策法规科正式在编人员4人,协管员1人,承担全局法制审核、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制定或修订完善了一系列行政执法规范和制度方案,修订印发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清单和审核流程。三是强化案件审核。原来的只对较大数额罚款和复杂案件审核调整为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均实行法制审核,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案卷质量。2020年以来,全局一般程序处罚案件立案454起,简易处罚程序58起,法制审核案件500起(含2019年部分案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500份。成立案审委员会,重大复杂案件由案审委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

(六)利用科技化手段,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要求对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监督抽检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起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要求各科室、队、所及时将执法音像资料上传至平台。目前我局各单位执法记录仪54部,录音笔12个,执法包24个,执法箱12个,便携式打印机30台,笔记本电脑24台,实现一线执法人员全过程记录执法管理情况,执法过程全留痕,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权威性、公信力和执行力,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明确责任,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明确局长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局政策法规科即法制机构,专门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提供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材料、提交案卷相关材料、证据等事项。截至目前以来有4起行政诉讼案件,4起行政复议案件,均维持了具体行政行为,无一败诉。

四、切实改变作风,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一)实行执法回访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我局建立《执法回访制度》,将执法监督工作贯穿于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事后监督各个环节,局纪检部门联合政策法规科不定期抽取部分日常监督检查或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做为回访对象,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向当事人发放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回访登记表,由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廉政表现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标准,让群众参与到执法监督工作中来,得到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支持。今年组织执法回访6次,走访业户25户。

(二)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大力开展行政指导与行政约谈. 围绕“信用+监管”模式,加强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扩大信用联合奖惩应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修复政策研究,先行探索企业信用修复“临淄实践”。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无需不扰。大力开展行政指导与行政约谈,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落实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和企业免检免扰制度,让企业安心扎根、专心发展。

对于已处罚单位,在回访中注重结合行政约谈,摆问题,助整改,讲法律,解难题,消矛盾,促发展。运用执法约谈,跟进行政处罚后续监管,一方面帮助被处罚对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危害性,对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主体提出具体要求;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宣贯提高管理相对人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自我管理的力量,突破了“以罚代管”的传统模式,丰富了市场监管手段,达到了较好的教育目的。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提速增效为出发点, 加强事中事后的综合监管,切实增强市场监管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全力打造“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一流营商环境。

五、建立行政调解机制体制,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

(一)建立执法联动机制,推进市场监管依法治理工作。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推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我局与公安、卫生、教育、环保、工信、应急管理等部门均已建立起执法联动机制,不定期举行会议,对监管执法中的各类问题进行沟通,形成打击合力。

(二)建立行政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制定了《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行政调解领导小组,依托我局新建设的消费维权智慧管理平台系统在局机关、综合执法大队和12个监管所都设立了行政调解室,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职权管辖范围内,采取沟通协商、说服劝导等方法进行协调和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让互谅、达成协议、消除纠纷。今年以来年度共组织开展行政调解1662起,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80万元,有效解决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