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监处罚〔2022〕117号)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15 发布机构: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市监处罚〔2022〕117号)

发布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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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70305348910101R     

法定代表人:吕红贞

住所:临淄区太公湖水利风景区(临淄足球博物馆东侧) 2022年7月8日,我局收到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线索,市中区娄润孟鑫百货便利超市于2022年5月23日购进的杧果(芒果)产品经检验不合格。2022年7月14日,执法人员对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杧果(芒果)产品经营,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确认市中区娄润孟鑫百货便利超市经营的抽检批次不合格杧果(芒果)为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所售。

经审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杧果(芒果)的行为立案。查明: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于2022年5月23日从张店区四季果蔬销售店购进芒果9.2kg,购进价格12元/kg,2022年5月23日全部销售给了济南市市中区娄润孟鑫百货便利超市,销售价格16.67元/kg,销售额153.36元,获利42.96元。当事人在购进经抽检批次不合格杧果(芒果)时,未依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所提供的供货者证件及进货单据为后期补开。在得知经抽检批次的杧果(芒果)检验不合格后,当事人进行了整改,提交了《整改报告》。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杧果(芒果)涉案货值153.36元,违法所得42.9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至我局线索材料1份,证明杧果(芒果)的不合格情况。

2、对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对不合格杧果(芒果)核查情况。

3、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提交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有关材料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主体资格。

4、对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不合格杧果(芒果)具体经营情况。

5、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提交的《整改报告》1份,证明对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

6、与本案有关的其他材料。

2022年8月2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淄博鲁供万家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杧果(芒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供述我局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涉案货值较小、违法所得较少。杧果(芒果)中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原因在于种殖环节,当事人对杧果(芒果)中农药残留不合格不存在明知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经批准给予当事人减轻阶次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42.96元;

3、并处罚款8000.00元。

请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