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1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3-18 发布机构: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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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落实。

一、 概述

2018年,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下,积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局内部考核机制,年终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一并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信箱、聘请监督员等方式,构建多层面的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真正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审核和发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制度、约谈制度、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需要公开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完善了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截至201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平台及时发布食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并充分利用局微信平台留言功能,对公民在微信平台等地留言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出解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并于每月在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更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二是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及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平台每周更新食药安全消费提示。

五、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示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及执法监管、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在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二是积极开展扶贫及志愿服务活动,我局党员干部与朱台镇大夫店村、东台村,辛店街道毛托村20户贫困户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并购买米、面、食用油等暖冬物资,对朱台镇大夫店村10户、东台村3户、辛店街道毛托村7户空巢老人、残疾人、贫困党员等进行看望、慰问,干部党员“一对一帮扶200余人次。帮助贫困户安排就业,争取完成扶贫任务。三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程。目前全区已有270余家餐饮单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其中全区165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实现全覆盖。“三小”登记备案率和监管覆盖率均达到100%。四是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今年3月份,我区被省食安委认定为“省级食品安全区”。自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以来,全系统不畏艰难,砥砺奋进,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验收评估,通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更加重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社会共治更加有力,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五条途径,一是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信息网公布信息;二是通过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三是在我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信息;四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各类宣传活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五是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在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信息56条。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以全区统一的临淄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linzi.zibo.gov.cn/)为主。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5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已按要求及时公开并予以回复。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全年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接到投诉电话、信函。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所以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了信息安全。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共有一个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措施根据局机关规定执行,并于每月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信息。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需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载体建设,提高公开效能。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政策等信息,依法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和内容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强化信息发布更新保障能力。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搭建政群交流“直通车”。二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登记、审核、送达、归档等各项流程,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积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工作台账,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的人员类型、所需信息、等内容,制定易学、易懂、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管理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水平,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升群众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