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MB28560212/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30 发布机构: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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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编制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7183501,电子信箱:lzspypjgj@126.com

一、 概述

 2015年,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和部署下,积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局内部考核机制,年终结合业务工作的开展一并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构建多层面的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真正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赵家富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审核和发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内容,并指定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制度、约谈制度、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对需要公开的相关内容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完善了对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条途径,一是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信息;二是通过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信息;三是通过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是通过临淄党政办公网公布信息;我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信息;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各类宣传活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七是通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局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2条,业务公开信息266条。

2015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本局并设立局微信公众号,按照发布政务信息、提供网上服务、接受公众监督和开展互动交流要求,随时发布工作动态,更新网站内容,便于浏览者第一时间获得更多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全年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我局设立了监督电话:7183501,投诉信箱:lzspypjgj@126.com,受理社会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尚未接到投诉电话、信函。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所以对外发布的信息均经过保密审查,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确保了信息安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广泛。本局虽然在本局的门户网站、临淄党政办公网、微信公众平台上将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但在微博等新媒体上的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改进措施: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附件1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7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51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8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1

    (二)镇(办)门户网站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