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全区行政执法;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 姓名:

    何庆林
  •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 简介:

    何庆林,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临淄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分工:

    主持区司法局工作。
  • 姓名:

    卢远东
  • 职务: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简介:

    卢远东,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临淄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 分工:

    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科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姓名:

    从军
  • 职务:

    党组副书记
  • 简介:

    从军,女,汉族,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临淄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
  • 分工:

    分管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姓名:

    张明亮
  •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 简介:

    张明亮,男,汉族,1971年7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临淄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分管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临淄公证处、区法治政府服务中心、148热线工作;分管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姓名:

    王永标
  •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 简介:

    王永标,男,汉族,1975年9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临淄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 分工:

    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姓名:

    徐磊
  • 职务: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 简介:

    徐磊,男,汉族,1976年12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临淄区司法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 分工:

    分管办公室、政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工作;协调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名称:

    办公室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209室
  • 电话:

    0533-7220377
  • 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派出机构财务、工资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信息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名称:

    政工科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209室
  • 电话:

    0533-7220377
  • 职责:

    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转变,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名称: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207室
  • 电话:

    0533-7120719
  • 职责: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加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 名称:

    行政复议应诉科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一楼大厅复议应诉窗口
  • 电话:

    0533-7221314
  • 职责:

    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监督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赔偿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履行。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职责范围内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区司法局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裁决事项。
  • 名称:

    行政执法监督科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202室
  • 电话:

    0533-7220118
  • 职责: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并推动落实。负责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相关人员培训、资格审定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直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的调查处理。会同区有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等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全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对镇、街道和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申请。
  • 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牌子)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401室
  • 电话:

    0533-7225681
  • 职责:

    负责制定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员和公证机构执业活动,监督管理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 名称:

    律师工作科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401室
  • 电话:

    0533-7225681
  • 职责:

    指导、监督律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机构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 名称:

    社区矫正工作科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一楼社区矫正窗口
  • 电话:

    0533-7223052
  • 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指导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 名称: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207室
  • 电话:

    0533-7120719
  • 职责:

    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区法治督察工作。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牵头全区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
  • 名称:

    淄博市临淄公证处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
  • 联系电话:

    0533-7177301、7177302
  • 职责:

    (一)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三)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四)与上述公证事项相关的公证档案管理、公证复查、投诉、公证人员教育培训等事务; (五)按照规章和有关规定开展党务、纪检、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工青妇等内部管理工作。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一楼大厅法律援助窗口
  • 联系电话:

    0533-7220147
  • 职责:

    承担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工作;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为经济困难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承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工作;承担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担法律援助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资料综合、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