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06K/2024-543455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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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工作

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保垒作用,不断培育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爱岗尽责”的敬业精神;党员干部躬身实践、公正廉洁的高尚品质,从而使单位全员上下思想素质得以提升、道德作风得以净化,形成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和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的良好风气。

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党建工作纳入区司法局机关支部统一管理,按时参加机关支部的各项活动,严格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组织活动,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二、基础管理情况

目前我单位编制6实有5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规定、按程序与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健全单位日常考勤、岗位管理等人事管理制度;积极办理各类推荐申报和工资津贴补贴变动手续。

三、履职尽责情况

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2023年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5次;完成司法部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件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53 件,其中民事204件,刑事1448件,行政1件,解答法律咨询1200余次,已结案件1632 件案件补贴未发放,法律援助资金未使用

筑牢生活困难人员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不断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依托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及司法行政工作室,纵向覆盖区、镇(街道)和村(居),横向拓展到工会、妇联、残联、劳动仲裁等领域,形成了横向到边、纵而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总工会深化合作,合作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1件,结案73件,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不断提升困难职工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争先创优工作情况

1、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采取组建案件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回访等方式定期开展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下发《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使用办法》,探索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文件材料归档的程序和内容。

2、加强“智慧法援”建设。通过充分运用“法援在线平台”,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承办律师在手机上便可完成案件接收、承办信息填写、电子卷宗制作等工作,极大程度上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3、开通绿色通道,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对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通绿色通道,建立法律援助“容缺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制度,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4、深化“援调对接”机制。建立“援调对接”工作模式,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相互协调,坚持能调则调、先调为主、调援结合的原则,从源头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五、下步打算

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受援群众获得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以实际行动将司法为民工作宗旨落实到位,为构建和谐平安临淄、法治临淄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临淄区司法局

                                202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