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司法局主要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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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06K/2025-500606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4-0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司法局 |
临淄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挂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牌子)、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牌子)、律师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8个科室;在12个镇、街道设立司法所,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淄博市临淄公证处。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承担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综合协调监督全区行政执法;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办公(通信)地址: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办公电话、传真:0533-722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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