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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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1-05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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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社区矫正中心配备专职信息化工作人员,负责中心维护工作。为确保信息管理平台安全正常运行,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1.确保指挥中心设备安全以及信息安全,工作环境和设备运行良好。

2.指挥中心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维护工作,包括清洁卫生,信息化设备维护等。

3.无关人员需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指挥中心。

4.消防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并随时检查情况是否正常,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技能。

5.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并进行登记。

6.增强保密意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账号密码。

二、设备管理以及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操作,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工作环境和计算机设备的清洁。

2.不得泄露系统登录口令;不得让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不得擅自让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己计算机系统设置。

3.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和暴力信息;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4.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

5.中心机房和监控指挥中心主机(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及其外围设备由操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是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要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三、软件系统管理制度

1.软件资料需定期进行维护备份。

2.操作人员应具备使用以及维护技能。

3.配备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

4.确保数据安全,准确,对日常数据进行校验,并进行相应的数据处理。

5.为确保软件系统安全,加密移动硬盘应由专人管理,配备防火器具,确保防磁、防静电、防灰尘等,明确保管责任,遵守出入库制度。

6.保证各系统数据安全、准确,对日常数据要进行校验检查, 如发现错误数据,应及时按审批流程进行上报,并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数据处理。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

1.操作人员应具备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服务器),发现病毒应立即处理。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领导许可,操作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需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数据保密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2.应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已在局域网内公布的业务数据。

3.与非政务网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录入机密文件和涉密信息。

数据备份

1.对本科室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应制作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数据备份不得更改。

2.数据备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3.数据备份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等设施。

六、矫正中心机房,指挥中心安全检查管理。

1.机房和指挥中心安全是矫正工作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

2.机房和指挥中心每周最少进行一次巡检,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需由主管领导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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