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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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06K/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司法局 |
为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社区矫正中心配备专职信息化工作人员,负责中心维护工作。为确保信息管理平台安全正常运行,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1.确保指挥中心设备安全以及信息安全,工作环境和设备运行良好。
2.指挥中心需配备专人进行管理维护工作,包括清洁卫生,信息化设备维护等。
3.无关人员需进行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指挥中心。
4.消防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并随时检查情况是否正常,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技能。
5.定期维护保养设备,并进行登记。
6.增强保密意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相关账号密码。
二、设备管理以及操作规范
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设备操作,爱护计算机设备,保持工作环境和计算机设备的清洁。
2.不得泄露系统登录口令;不得让无关人员使用计算机,不得擅自让非专业技术人员修改己计算机系统设置。
3.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和暴力信息;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4.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功能进行增加、删除、修改、干扰。
5.中心机房和监控指挥中心主机(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及其外围设备由操作人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是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要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三、软件系统管理制度
1.软件资料需定期进行维护备份。
2.操作人员应具备使用以及维护技能。
3.配备应用软件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
4.确保数据安全,准确,对日常数据进行校验,并进行相应的数据处理。
5.为确保软件系统安全,加密移动硬盘应由专人管理,配备防火器具,确保防磁、防静电、防灰尘等,明确保管责任,遵守出入库制度。
6.保证各系统数据安全、准确,对日常数据要进行校验检查, 如发现错误数据,应及时按审批流程进行上报,并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数据处理。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
1.操作人员应具备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服务器),发现病毒应立即处理。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领导许可,操作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需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数据保密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数据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严禁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2.应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已在局域网内公布的业务数据。
3.与非政务网连接的计算机不得录入机密文件和涉密信息。
数据备份
1.对本科室计算机内的重要数据应制作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数据备份不得更改。
2.数据备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3.数据备份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等设施。
六、矫正中心机房,指挥中心安全检查管理。
1.机房和指挥中心安全是矫正工作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
2.机房和指挥中心每周最少进行一次巡检,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需由主管领导进行督查。
临淄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