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司法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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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06K/2025-552168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1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司法局 |
2024年,临淄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为重点,每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2024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专题学习9场次,组织全区86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2024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
(二)纵深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制定出台《临淄区区级国家机关2024年度学法普法责任清单》、《临淄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临淄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全覆盖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落实,12个镇(街道)、56个部门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专题述法。
(三)深入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任务,组成专项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抽查案卷等方式,对12个镇(街道)、12个区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发出督察反馈意见24份。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证四年年审人员培训考试、线上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线上线下培训等活动。扎实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累计评查案卷4800余卷,面向全区征集行政执法案例19个。积极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人才库,在企业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38处、监督员38名。加强府院联动,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2次,在山东文远环保等25家重点企业、园区设立便企联系点,全区12个镇(街道)实现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全覆盖。
(二)以织密安全网络为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完善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衔接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建“调解+网格”、“调解+法律顾问”、“调解+警务”、“调解+热线”的纠纷调处模式。2024年共化解矛盾纠纷5100余件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746次。严格落实特殊人群信息化管控,通过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在矫通APP等信息化手段进行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年内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无重大刑事案件和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
(三)以惠企为民为抓手,提升法律服务质效。组织律师服务企业合规法治宣讲团成员入企开展法治、合规讲座93场次,化解企业法治难题210个,开展法治体检103家,为61家企业开展合规体系建设。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62件,完成司法部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转办件1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539件。依托“法律六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对141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进行调整,开展各类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19场次,制作拍摄青少年以案释法节目2期。联合区妇联为全区425个村(社区)配备1名妇联“法律明白人”,组织开展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21场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分布不均、数量不足等问题,精通国际法、经济法、金融法且能够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涉外领域人才相对欠缺。二是普法宣传方式和形式单一,覆盖面有限、传播效果不佳,线上信息推送群众关注度低,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打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及现场执法流程、执法文书制作、案卷归档、常用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适用等执法实务培训,结合案卷评查、法治督察等,对行政执法开展经常性监督,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二)深入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质效。狠抓行政复议标准化建设成果转化运用,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行政复议案件立案、档案管理等制度,持续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质量评查和典型案例编撰活动。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配合衔接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案件报备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履行生效裁判100%。
(三)做实做强基层司法所品牌建设。持续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整体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在纠纷排查化解、开展精准服务、丰富法治宣传形式、融入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规范化水平。开辟生活困难人员维权绿色通道。按照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减证便民”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保障生活困难群众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便民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