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印发《临淄区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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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06K/2018-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8-04-04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司法局 |
临淄区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以健全普法制度为保障,认真落实《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和“两个规划”,扎实做好四个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四个延伸”(百个法治创建示范乡镇(街道)、百所依法治校示范校、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百家依法经营示范企业)和“四个升级换代”(法治宣传转型升级、法治文化提档升级、法治创建优化升级、载体平台换代升级),努力实现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目标,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广泛传播法治知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区法治宣传教育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工作布局、重点任务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宣传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牢固树立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信念,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区人民的行动自觉。
2. 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宣传好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以“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为节点,认真学习宣传新修改后的宪法,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增强宪法自信、宪法自觉。进一步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生活化,生活法律化。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节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3.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大力宣传与新型工业强区、文化名城、生态临淄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服务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建设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推进社会治理、实现安全生产、实施振兴乡村战略、保护生态环境以及科技文化建设、教育、就业、扶贫、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金融、交通和消防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用法治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4. 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其他党内基本法规。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党章基本内容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大力推进“法德共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把法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风家训。在普法宣传的同时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市民公约、志愿服务以及各类道德模范典型事迹,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二、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大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 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贯彻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把学法档案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统一管理,将法治知识纳入全区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内容。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贯彻落实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2.打牢青少年法律素质基础。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命名活动。进一步深化依法治校活动,联合教育、公安、卫计局、食药监等部门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治安(禁毒)、法治教育、卫生防病、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六校长”,深化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组织参加全省百所依法治校示范校、百名优秀法治校长(辅导员)命名活动。
三、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夯实社会治理基础
1.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省百个法治创建示范乡镇(街道)、百所依法治校示范校、百名优秀法治校长(辅导员)、百家守法经营示范企业,推动形成区、镇(街道)、村创建为主体,部门、行业创建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格局。
2.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对全区已命名的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查,实现动态管理,优存劣汰,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法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提升“五大工程”,构建法治文化建设高地
1.培树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大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促进法治文化与临淄地域文化、行业文化、民俗民间文化融合发展。召开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总结推广“法德共进”典型经验,打造法治文化临淄品牌。
2.拓展法治文化阵地。组织参加第三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组织参加命名全市第三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对已命名的示范基地进行提档升级、丰富内涵,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在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等方面的作用。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文化、平安、党建等多种元素融合的文章,通过法治元素的“渗透”和“植入”,实现与党建、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阵地的合力共建,借势借力,全面完成全区法治文化基地建设任务。
3.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强与本地媒体的协作,创作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法治文艺栏目(作品)。利用好全国普法办征集评选的“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省普法办制作的法治宣传动漫、全市组织的法治微电影展播活动,组织参加全市年度“最美普法人”“最具影响力法治事件”命名评选,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精准法治宣讲进基层”、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展等法治文化惠民活动,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
4.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文化机构、文艺团体发挥职能优势,打造法治文化精品,繁荣法治文化创作,实现文化精品共享。参加全市组织的“齐文化与法治思维”优秀征文评选,充分发挥齐法治文化研究会作用,带动形成一批深层次、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临淄地域文化与法治临淄建设结合的深度融合,丰富法治文化内涵,为全面提升我区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5.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法制日报》《法治通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和“山东法治网·齐鲁普法网”“中国山东网”等媒体,积极宣传临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升《与法同行》、《律师说法》栏目的质量,增强公众的吸引力,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优秀案例征集选编,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库。进一步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更好地发挥临淄普法微信公众号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指导各级各部门通过“两微一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认真组织中期检查,推进“七五”普法和2016—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及决议全面落实
1.召开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实施情况,交流经验,部署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推动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顺利实施。
2.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2016—2020年依法治区规划及决议要求,制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内容,确定督查步骤,制定督查标准及办法,并做好动员发动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从5月份开始组织自查。6月份,区依法治区办成立检查组,对各镇街各部门“七五”普法“六五”依法治区规划及决议决定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并形成全区“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情况总结报告,迎接7-8月份市检查。
3.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总结。按照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部署,对“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总结,推荐申报全国、全省、全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举办全区“七五”普法成果站,系统宣传展示“七五”普法工作成果,树立临淄普法品牌。
六、强化制度保障,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创优
1.组织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宣传和执法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研究制定学习宣传《条例》的贯彻落实意见,就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提出具体要求。提请区人大组织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条例》要求全面落实。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中央、省、市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印发我区《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建立实施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全区各级国家机关把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专题性标准普法。
3.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区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主体责任,做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壮大我区“七五”普法讲师团队伍。积极搭建普法志愿者活动平台,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对全区各级普法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指导水平。
4.继续探索法治宣传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融合对接。抓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利时机,探索出台我区《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室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依托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设立普法宣传站点(中心),探索法治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业务的融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