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06K/2023-533722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司法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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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临淄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齐头并进,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聚焦法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度审核行政执法人员信息1200余人次,组织培训考试240人次。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件培训申领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日常运行。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委托第三方对17个执法单位126宗卷宗进行评查,逐卷形成评查报告。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作用,年内参与审核我区重大文件合同、拟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等文件合同90余件。全区12个镇街全面铺开镇(街道)村(社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二是落实普法新举措,全面提升法治素养。组织全区12个镇街、55个部门单位制定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法述法等制度。以“法律进学校”为载体,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主题班会等各类形式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2场次,举办“喜迎二十大——法治梦·书画情”青少年法治书画大赛,征集作品495件。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赶大集”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各类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156场次,提供法律咨询3400余人次。组织1716名“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考试,并颁发徽章证书。打造法治文化平台,429个村(社区)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齐文化博物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为全省唯一单位入选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年内组织开展“书法”迎新春、“法律进军营 共筑强军梦”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14场次。通过《与法同行》《平安临淄》电视栏目和各类新媒体平台录制推送以案释法短视频、普法信息2130条次,形成“电视说法、微信普法、抖音学法、APP释法”的媒体普法新格局。坚持以法治为轨道,以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为目标,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3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3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2022年,金岭回族镇金岭南村被评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是履职担当,平安临淄建设有保障。打造“和为贵”矛盾纠纷调解品牌,全区组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496个,共配有专职调解员712名,兼职1452名,分别派驻区调解中心、各司法所、派出所、信访、住建、人社、退役军人、交调委等30余个部门和各镇、街道开展工作。目前,形成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统筹配置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村(居)法律顾问遴选、配置、动态调整、双向选择机制,年内共调整法律顾问村(居)达34个,进一步完善“一镇(街)一团队,一镇(街)一品牌”服务模式,落实法律顾问工作“五张清单任务”。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金岭回族镇召开全市2022年度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推进会。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监管,全年全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无重大刑事案件和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发生。严格落实信息化管控,通过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在矫通APP、微信、钉钉等信息化手段每日开展定位核查,做到“日控其位”。

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大惠企利民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心关爱企业家十条措施,下发2022年度临淄区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对全区300家企业在区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免检免扰”,每月公布各有关单位涉企检查计划;落实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罚清单”和“减罚清单”制度,年内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2次。开展产业链发展法治保障服务,为全区15个重点产业链组建法治保障服务团,推进“助企纾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活动,为重点产业链“四上”等重点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举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应邀参与经济纠纷调解、提供“行业+专业”等优质法律服务,开展法律进企业112家,开展法治体检91家,进企业开展法治讲座51场次,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185人次;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制度、合同审查676件次。

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临淄区法律援助中心重点关注弱势群体,适时提供上门服务,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44件,结案件1486件,解答法律咨询2400余次。聘请第三方按季度对案卷进行评查,案卷优秀率由第一季度的82%提升至第四季度的100%。继续推进信息共享,优化公证证明模式,全力落实“放管服”和“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对37114项公证服务和事项进行梳理,取消各类证明材料53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临淄公证处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进行放弃继承、委托公证等业务办理,率先推出学历学位证明、驾驶证、纳税状况证明跨省通办,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提供了保障。2022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07, 国内公证635件,涉外公证660件,港澳台公证12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党组专题学法实现常态化。2022年,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借助各类宣传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十进活动5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760余份(册)。

二是高站位推进依法治区,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2022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临淄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淄区2022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施方案》等文件。筹备召开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办公室会议4次,各协调小组会议6次。

三是切实发挥法治督察工作效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督察,成立法治督察工作小组对12个镇街道、12个执法部门开展法治督察,及时书面反馈督察结果,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不够,没有形成闭环责任体系;四是法治宣传活动不够深入,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通过企业回访、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案卷评查、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等工作,对全区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指导工作导向,努力做到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描述清晰,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工作质效,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新方式,推行柔性执法。抓好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执业规范建设,重点推进在党政机关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二是常态化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突出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制度等学习贯彻和落实,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区“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建立。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推进区、镇办、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已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对现有法治文化基地进行提档升级。深化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建设活动。

三是做强做实“一村(社区)一专职调解员”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行政调解、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强化诉调、警调、访调、交调、检调、医调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创新联动机制。指导司法所做强做实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辖区内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的良好社会效果。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议前和解制度。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化解中的作用,坚持以案结事为根本目的、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为导向,按照“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的原则,实施调解环节前置,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快速推进纠错行政复议决定全面正确履行,复议决定履行率100%,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模拟法庭培训、现场旁听庭审、网上观看庭审视频、组织法律法规培训会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应诉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应诉质量和水平,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增强依法行政本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五是做好重点人员的安全稳定工作。建立档案评查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开展调查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入矫办理时间和要求,规范入矫办理流程,杜绝脱漏管现象发生。严格落实日常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做好矫正对象考核、报告、会客、外出、迁居等各项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教育、谈话、走访等规定动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六是继续提升法律服务便民化水平。以困难群众的需求为着力点,继续深入探索并推进法律援助+调解,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做好案卷评查工作。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信息共享,完善“一件事”业务联办,优化公证证明模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