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第6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06K/2026-559060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1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委员第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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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一届次会议委员

67号提案的答复

 

王军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轻微犯罪人员刑满释放后社会接纳体系,预防重新犯罪与社会风险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一体化衔接机制

在衔接流程上,我区已构建起“监狱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安帮机构”闭环式信息推送与协同处置机制

一是前置信息预警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30日,将其基本身份信息、回归社会危险性评估等核心材料,送达其户籍地安置帮教机构;对刑满前仍未查清身份的人员,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原侦查机关所在地级安帮机构,确保信息无遗漏、衔接不断档。

二是属地响应与方案制定。区级安帮机构接到释放信息后,同步组织辖区司法所开展衔接准备工作,制定“一人一策”的衔接和安置帮教方案;释放人员报到后,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人员,户籍地安帮机构及时将信息推送至居住地安帮机构,由居住地机构牵头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并同步通报当地公安机关,确保人户分离人员不漏管、不失控。

三是重点对象必接必送。针对重点帮教对象,严格落实“必接必送”刚性措施“三无”人员,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派人接回,统筹解决其临时住所和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对其他重点帮教对象,直接送至户籍地或居住地安帮机构;对一般帮教对象,由司法所联系其家庭成员、村(社区)代表到监所接回,并在释放后及时核实确认接回情况,实现从“高墙之内”到“社之中”的无缝衔接。

二、关于强化就业帮扶与技能培训

我区高度重视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帮扶与社会保障工作,构建起“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帮扶体系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依法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权利,指导其按规定参保缴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兑现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区医疗保障部门同步做好医疗保障衔接工作,引导刑满释放人员按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其患病时能及时享受基本医疗待遇,筑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帮助其稳定就业、融入社会

税务部门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市场监管部门为自主创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在办理营业执照方面依法给予指导帮助。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为自主创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三、关于完善社会支持网络

我区坚持“多元共治”理念,构建起“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员+专业力量”的立体化日常帮教团队,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支持网络

(一)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刑满释放人员释放后10日内,联合公安社区民警、村(居)干部、网格员完成首次见面,逐人建立帮教档案,明确帮教责任人;对一般帮教对象至少每半年走访一次,重点帮教对象至少每季度走访一次,全面掌握其工作、生活、家庭及思想动态。

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结合社区警务工作,对帮教对象开展谈话,掌握其基本情况,对存在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的人员及时介入干预

三)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网格员协助开展日常帮教,了解帮教对象生活信息、邻里关系等信息,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派出所报告。

四)积极引入其他专业力量,为帮教对象提供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法律援助等专业化服务,帮助其修复家庭支持系统、重建社会联系,缓解心理压力与社会隔阂,增强其回归社会的信心与能力。

四、关于营造包容接纳的社会氛围

我区坚持“教育引导+动态管理”并重,多措并举营造理性包容的社会环境:

一是常态化宣教引导在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当日,向其宣讲安置帮教政策、法律法规及社会包容理念,帮助其摆正心态、明确行为边界;在安置帮教期内,结合日常走访、法治讲座、社区活动等形式,持续开展法治宣传与思想教育,引导帮教对象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二是消除社会歧视注重保护帮教对象隐私,避免过度曝光个人信息,为其回归社会营造宽松友善的环境。

三是动态监管在强化帮扶的同时,严格落实动态管理措施,发现有重新违法犯罪苗头或风险隐患的,及时联合公安机关采取防范干预措施,确保帮扶与监管有机结合,既体现社会温度,又守住安全底线。

我们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持续降低再犯罪率,助力更高水平平安临淄、法治临淄建设,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临淄区司法局

                                2026年526

 

 

 

 

联系人:马华梅联系电话7220377

(此件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