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司法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06K/2024-54275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0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司法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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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依据

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及时间

备注

1

对律师机构业务活动指导监督

各律师事务所

1.律师的执业情况:

2.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2年修正本)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2.《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8718日发布,201696日修订)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现场监督检查

随机抽查,年内不少于一次。

抽查100%

 

2

对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业务活动指导监督

各法律服务所

1.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工作;

2.基层法律业务工作者的日常执业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31日发布)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1日发布)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现场监督检查

随机抽查,年内不少于一次,

不少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