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2010年度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06K/201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1-01-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2010年度临淄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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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力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事业。现将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由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按照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及时对本局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属性。强化全局的信息公开意识。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局各部门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局办公室及时督促全局各部门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公开信息时,我局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1、机构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2、地方性法规、规章;3、工作计划;4、张店区司法局行政许可依据、项目、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方式;5、下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相关信息。

(二)我局从2010年1月1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index.html),同时还通过临淄区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我局信息。

(四)我局未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无受理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少数科室人员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还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发布量少等问题。为此,我局拟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积极探索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监督管理机制科学化、规范化。

(二)公开的形式和效果上还需改进。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化,同时群众的参与度还不够。2011年要在公开的形式上进行创新,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信息及时发布。

 

                                                              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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