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06K/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1-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24
  • 字号: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七个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区政府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按照工作职能,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严格把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将该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按照全区统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核实各项数据,重点检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公开的准确及时。

三、《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淄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临政办字[2016]79号)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为提升政务公开队伍转业化理论化水平,年内,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了区政府办公室在高等院校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现状与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分析研讨,政府信息公开例外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相关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等知识。通过学习,更加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转业素养,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16年,根据全局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机构职能方面,主动及时更新了领导分工信息;在财政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在工作动态方面,主动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动态、调解案例、调解相关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等内容;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方面,主动公开了2015年度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始终坚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定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泄密情况。对于需要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真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登记管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有欠缺,需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及时做好信息更新维护,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1)全年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全年无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3)全年无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4)全年无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5)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