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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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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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临淄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淄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722037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立足职能优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2012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官方两微平台临淄区司法局共发布信息146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6条,法规公文7条,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效力信息1条,行政执法及相关信息47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条,业务信息及其他类信息117条。

1.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要求,及时更新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信息。每年公开一次临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方便公众了解与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政策文件的效力情况。

2.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及时更新机构信息、联系方式、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姓名等信息,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3.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款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结合我局实际,2020年我局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了随机抽查。共计抽查了7家律所、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无行政处罚案件。

4.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动态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及办事结果清单。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查询链接,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定期发布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成效及举措及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措施及成果,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四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区司法局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制定了制度文件,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措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2.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把关,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无遗漏涉密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以《今日临淄》、融媒体中心《与法同行》《律师说法》等传统媒体普法为基础,抖音号、头条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一体推进,采取以案释法形式,编制普法案例,拓展普法覆盖面和传播力。

2.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

(五)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

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列入全年工作任务考核目标。梳理完成《区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

2.抓好队伍培训。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主动对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办理结果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分阶段及时反馈,并根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于所有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反馈主办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面临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公开内容方式单一化。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认识,重点加强与民生密切相关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发布与解读,让公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各项政策、举措;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的公开落实,加强新媒体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热点和舆情,传播正能量,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司法行政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司法局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