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司法局
标题: 临淄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06K/2025-550280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司法局

临淄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 字号:
  • |
  • 打印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司法局联系(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20377;邮箱:lzqs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临淄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一体推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截止2024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等信息81条。其中,法规公文类10条,政府会议类1条,重大行政决策类2条,财政信息类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类25业务工作类25,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类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类9条。及时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要求,每季度公开了临淄区政府及政府办、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打造法治建设专栏,公开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同时公示了《关于公示2024年临淄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团和法律顾问专家库换届拟入选人员的公告》等重要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优化政策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答复文书合法性审会审查,持续提升工作成效。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上年度持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拟发文件属性,从公文制发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定期对公文的公开属性和有效性开展评估,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机制,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创新宣传形式,融合头条号、微信群等新媒体形式。 2.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模块,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

(五)监督保障。从健全组织机构入手,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办公室专职负责,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2.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次,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规范性文件到期后没有及时进行清理或者更改有效性标识。

(二)改进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文件备案。及时开展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开清理结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3件,办复率100%。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主动公开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坚持公开常态原则,拓宽公开范围,实现法律服务“一次办好”。对全局所有业务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司法行政各业务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等,公布重点动作,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建立覆盖全区各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咨询体系,让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法治“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