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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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2-31 发布机构: 临淄区审计局

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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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并于2019831日向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针对审计查出问题,相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执行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是法律赋予审计部门的职责,自觉接受、配合审计是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义务,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了整改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三)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依法依规切实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审计机关及时跟进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推进有效整改。

细化措施,落实整改。一是加强回访督查。组织人员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建立审计整改回头看监督机制,不定期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问题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完善整改措施,倒排时间,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台账,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的有机对接;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督查,把好质量关,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全面落实。三是加强成果运用。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聚焦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等方面问题,找准根源,狠抓源头治理,推动深层次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整改的部门单位责任追究,有效杜绝屡审屡犯和审而不改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实效。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化,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

二、预算法贯彻实施审计整改情况

(一)财政局组织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财政局召开了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年末结余结转资金编入下年预算,将各项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将项目支出细化到类款项明细科目。加大企业收入调节分配力度,完善分配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预算管理水平。

2.严格预算收支管理与控制。加大预算分配力度,提高年初批复到位率。严格出国经费管理,减少和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制定了《临淄区区级预算追加管理暂行办法》(临财2020177),规范了财政预算执行中追加支出事项的申报、审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统筹盘活存量资金。部门单位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除已在上半年支出1483万元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同时加强对一般公共预算与基金预算的协调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按照规定将结存量大的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局召开由直部门单位和县区财政部门200余人参加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会议,我区被列为全省预算绩效管理示范区的契机,制定了《临淄区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临淄区区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2033加速推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下年度预算和完善支出政策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各预算单位项目编制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项目库建设建立了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加强项目论证、完善决策机制、严格立项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5.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实施进度。针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存在进度缓慢的情况已经督促主管部门区发改局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按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任务。截至目前所有项目中央资金已经支付完毕,项目已经完成。

6.严控财政资金风险。区财政局加强日常财政库款监测,实行大额支付报备制度进一步提高库款管理水平。

7.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2020年区财政债务化解任务7.02亿元已经全部化解完毕。

(二)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个别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仍不严格问题。有关部门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单位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3.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部门对往来账目进行了全面梳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4.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部门已经将1673.29万元的资产划转到位,4个部门补记固定资产825.72万元。

5.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问题。尚未拨付的补助资金79.53万元已经在审计期间拨付到位。

6.应退未退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问题。有关部门已经退还了4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880元。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边审边改、即知即改,加快下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政策资金115.82万元,及时汇缴捐赠资金29.96万元,上缴财政捐赠资金46.92万元,并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捐赠款物审批领用程序,完善台账记录,更正不准确信息。截至目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收回了多拨付改造验收CD等级危房户232户的验收费27840元;二是光伏扶贫项目国家补贴资金已经到位;四是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91200元已取得正规发票,并进行账务处理;五是慈心一日捐资金2019年部分活动区慈善总会已进行了补充公示;六是对个别贫困户接受捐赠已损坏的沙发进行了更换。截至目前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五)涉农资金整合审计整改情况

对因项目实施进度慢或项目无法实施而导致尚未拨付的资金,区财政局已经根据资金性质对部分未能实施的项目重新统筹用于其它项目,督促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截至目前已经拨付资金1144万元,部分结转结余资金已经收回统筹使用。

、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对审计查出问题,有关部门立行立改,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但个别问题由于多种原因,整改不彻底,正在持续推进整改:

)有的问题错过当期整改时机,需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完善。财政和预算部门中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预算执行不严格等问题,由于错过预算编制期,财政部门需要在下一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加以改进。

)有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财政部门的暂付款和有些预算部门的往来款跨度时间长需要全面理清后逐步消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督促整改:对于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对于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纳入重点督办事项,确保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