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审计局
标题: 以“巡审联动”机制助推监督成果提质增效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491/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审计局

以“巡审联动”机制助推监督成果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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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和审计,都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功能上同属上位监督,都肩负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两者又有所不同,审计是从经济体检入手,上升到全面体检,巡察是政治体检,覆盖到全面工作。与巡察相比,审计存在着覆盖面不宽、刚性不够、手段有限等局限性。很多问题在违法违规的表象下面,往往隐藏着更深层次的违法违规行为,仅靠当前审计手段难以深入触及。而巡察则具有政治性、宏观性、权威性的优势,但巡察又存在专业人才匮乏、经验不足、发现问题不彻底等问题。

巡察和审计在理念作用方面具有一致性,在职能手段上具有互补性。因此,近年来,很多地方在巡察工作中,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我区党委巡察工作,在这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主要是从区审计局抽调工作人员参加巡察,审计人员的参与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的效率和质量,形成了监督和反腐败合力,拓展了监督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因审计自身任务繁重,审计力量又严重不足,抽调审计人员参加巡察后,给审计年度任务的完成增加了困难,要破解全区巡察和审计工作人员紧缺的难题提高行政运行效率,更好的发挥监督效能,就要改变以往配合式、抽调式的工作形式,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巡审联动机制,搭建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协同合力的工作平台,通过计划统筹、现场同步、信息互通、问题共治等措施,助推监督成果提质增效。

一是做到计划统筹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巡审项目对接机制,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过程中,与区委巡察办及时沟通对接,对区委拟列入巡察计划且能够列入审计项目计划的单位优先安排审计,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通报区委巡察办。确定当年同步开展巡审结合项目后,召开项目情况分析会进行协调沟通,明确各项目巡审关注重点、延伸调查范围、人员分组安排等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用于指导和规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二是做到现场同步。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党组织、部门单位常常为迎接各项检查,分身乏术、疲于应付。为解决这一问题,降低检查频率,提高检查效率,巡察组、审计组应采取共同进驻的监督检查方式,同时、同地、同步开展工作,将单项检查整合成综合检查,防止扎堆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做到减轻基层在组织会议、准备材料上的迎检负担,让他们有时间、有精力干事创业,把主要精力放到改革发展、脱贫攻坚、为民办实事上。

三是做到信息互通。在具体的巡察、审计过程中,巡察组和审计组密切配合,以往年度巡察资料和审计资料共享,及时沟通各自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在执行党和国家政策、重大事项审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特别是对于涉及经济责任的事项,共同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巡察发现的审计范围内的问题,交由审计组通过查阅账表、会计凭证,盘查资产等方式进行印证。对审计发现的需借助巡察手段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交由巡察组通过个别谈话、核实个人事项报告、外围调查等方法进行印证。通过每日碰头会和随时沟通,共同研判问题,从中找到突破点,真正将审计专业优势与巡察权威性相结合,实现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业务互补、双向印证,实现1+1>2的监督效果。

四是做到问题共治。对发现的一般问题,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巡察、审计共同向相关部门单位反馈,提出意见建议,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存在重大风险、违规争议问题、拟移送问题等,巡察、审计进行共同研判,确保依据充分、定性准确。巡察组和审计组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不定期联合通报,对审计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再压责、促落实,杜绝整改不实,整改不力现象。对发现的系统性、行业性、典型性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形成专报,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巡察机构、审计部门开展巡审联动“一套人马,两项工作”,在相互密切配合开展工作的同时,要保持各自的独立性,按照各自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工作结束后,双方再沟通,对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巡察组独立形成《巡察报告》,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审计组独立形成《审计报告》,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