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审计局印发《审计业务“六必须三不得”工作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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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491/2025-551767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13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审计局 |
近日,淄博市临淄区审计局印发《审计业务“六必须三不得”工作要求》,旨在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优化审计工作流程,促进审计人员更好依法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审计项目质效和审计业务规范化水平。
《工作要求》依据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和上级审计机关规定,注重吸收借鉴审计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总结以往审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转化为契合临淄审计实际、有利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规范。
《工作要求》强调,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不得瞒报、变通处理审计发现问题,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精准把控审计进度提高审计效率;业务主管科室和法规科不得对未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证据资料不全、未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等不符合条件的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审计组、区委审计办秘书科、法规科不得忽视、弱化审计整改督查督办职责,强化闭环管理,防范审计风险,维护审计机关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