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491/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0-22 发布机构: 临淄区审计局

关于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22
  • 字号:
  • |
  • 打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今年3月至7月,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等发展战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区建设。一是对区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二是对6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三是对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总体评价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2018年预算执行工作围绕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深化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改革,聚焦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总的看,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

二、区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从审计结果看,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5亿元,增长7.5%,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总计107.01亿元,支出107.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3.78亿元,增长186.84%,加专项债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37.79亿元,支出总计37.7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亿元、支出1.38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亿元,增长17.38%,支出6.63亿元,增长11.06%,当年结余8758万元,2018年末滚存结余9.02亿元。截至2018年底,政府债务余额49.03亿元,控制在49.7亿元限额之内。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

1、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支出等9类支出未编制到项级科目,涉及预算资金18.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49.92%。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未编制到项级科目,涉及预算资金1.38亿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100%。

3、2018年通过追加的预算金额为4.16亿元,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8%,比例偏高。

对上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已责令财政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控制追加预算的规模。

(二)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

2018年全区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3.3%,但部分预算单位及部门预算执行率偏低,其中低于80%的有23家预算单位或部门,最低的为34.6%。

对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已责令区财政局实时掌握部门预算的进度,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执行,对于上年度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单位在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适当调减预算。

(三)财政决算与部门决算不衔接

根据财政2018年决算草案显示,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0.6亿元,但部门决算汇总数为66.34亿元,差额15.74亿元。存在差异的原因为将未纳入预算的区级医院的收支列入了部门决算进行了汇总。

对该问题,已经责令区财政局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区级医院的收支从决算报表中剔除,确保部门汇总数与财政决算数一致。

(四)部分支出科目调整未在预算调整报告中说明理由

对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已责令区财政局将预算调整的原因在预算调整报告中列明。

(五)利息收入442.37万元未入国库

区财政局国库科2018年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42.37万元,截至审计日尚未缴入国库。

对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已经责令区财政局及时将上述利息收入缴入国库。

(六)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1200万元

2018年区财政局累计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经费补助1200万元。

对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已责令区财政局改正。

(七)银行账户清理不到位

审计发现,有的单位在已经撤销,财务不再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其银行账户尚未撤销仍在使用。涉及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为159.66万元。

对该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已责令有关单位对应撤销未撤销的银行账户及时予以销户。

三、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方面

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涉及金额9140.34万元

(一)财政总预算其他应付款2018年底余额172.72万元。

(二)截至审计日,区财政局对于2017年1月1日之前下达,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执行完毕的预算资金8967.62万元未收回统筹使用。

对上述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已责令区财政局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按规定执行。

四、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方面

(一)部分转移支付未及时分解下达

2018年我区接受上级财政转移支付10.29亿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5.15亿元,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50.01%。在专项转移支付中有1.70亿元未及时下达到本级部门和下级财政,占比32.98%。

对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已责令区财政局及时拨付相关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二)部分项目进展缓慢、专项资金滞留

通过延伸核查中央财政农业发展生产专项资金、专项政府债券等7项专项资金发现,由于部分项目没有开展前期论证或论证不充分、项目建设滞后等原因,专项资金滞留在区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资金较大,共计2.5亿元,未能及时发挥效益。

对该问题,已建议区财政局及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协调,加快项目推进速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三)部分专项资金未发挥效益

2016年实施的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平台蔬菜项目中有一家单位因资金困难导致所建设的大棚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部分已经破损,导致财政补助资金170万元未发挥效益。

对此问题,已经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立项考察过程中充分考察项目实施单位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加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以后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落实情况

1.政策落实不到位。截至审计日,区财政因财力紧张尚未对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落实配套奖补政策,导致部分财政政策支持加快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政策落实不到位。

对该问题,已建议区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落实相关政策。

2.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审计发现有两个项目进度未完成项目申报任务书的阶段目标。截至审计日上述两个项目尚不具备动工条件。

对该问题,已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加大对项目的调度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造成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3.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审计发现,部分偏重办公服务功能区域的厕所被纳入享受旅游厕所专项资金的范围,不能有效发挥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同时,部分旅游厕所申请专项资金时,存在上报资料不规范的问题,项目管理较为混乱。

对该问题,已建议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上级政策,推动我区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政策落实情况

1.未建立清欠台账。截至2019 年1月10日,牵头单位尚未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台账,仅填报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统计表,该表未能反映拖欠部门、金额、项目、期限、原因等具体情况。

2.拖欠规模底数不清。审计抽查8个镇(街道)、部门发现,截至2018年12月底,这些镇(街道)、部门拖欠金额为8277.65万元,但牵头单位未按要求将该拖欠金额上报,属于漏报。

对上述问题,已经建议项目牵头单位组织对我区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清理拖欠工作台账,稳步推进清理拖欠工作。

六、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有5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8316.98万元。

(二)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有4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62.77万元。

(三)超限额使用现金。有4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36.84万元。

(四)原始凭证不合规、不明细。有3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2191.76万元。

(五)预算编报不准确,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有3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542.81万元。

(六)决算草案编制不实。有3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296.72万元。

(七)无预算支出。有2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338.97万元。

(八)超预算采购办公设备。有2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3.68万元。

(九)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有2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2.23万元

(十)超预算支出。有1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1.45万元。

(十一)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有1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164.4万元。

(十二)支付专家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1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税款1.19万元。

(十三)往来款长期挂账。有1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277.34万元。

(十四)在下属单位列支食堂费用。有1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29.68万元。

(十五)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有1个预算单位存在该问题,涉及金额11.21万元。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能力

一是加快健全统一规范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在政府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各类预算有机衔接,按照“全口径、一体化”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增强预算约束力。二是注重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确保财政收入、支出真实、合法、有效。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完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管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四是建立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统筹衔接机制,对部门单位长期沉淀闲置、按原用途难以使用的资金,及时收回财政统筹用于重点支出。

(二)完善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加强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评审范围,建立重大政策和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制度,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约束,改进绩效评价方法,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建立绩效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要创新新旧动能重点项目管理机制

加快形成有利于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将上级扶持项目的区级配套奖补统筹纳入全区预算,并严格按照既定政策予以执行。设立区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重点支持“十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整合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精准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领域。

(四)建立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

各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要对本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清理拖欠工作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稳步推进清理拖欠工作。

(五)进一步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一是加强内部业务学习。会计人员应积极主动强化新准则、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更新和充实自己的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二是增加业务培训。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三是财政部门要发挥好财务监督作用,定期组织考核,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情况,定时组织业务培训,促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的普遍提高。

(六)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审计整改

一是加强各级党委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落实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相关责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合力。二是加大审计发现问题通报公开力度,推动相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三是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落实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屡审屡犯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依法审计,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开创“家敦民富、大气精美”的现代化临淄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