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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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491/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0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审计局 |
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工作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有关风险隐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促进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维护预算法权威,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锚定“当旗手、作标杆”的目标定位,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现代化强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稳主体、促发展,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6.86亿元,落实涉企补助资金1.46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年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7.54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12亿元,充分保障了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资金需求,有效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强保障、惠民生,民生福祉持续增进。2022年全年民生支出4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3.3%。投入3.9亿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有力支持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教育支出14.43亿元,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亿元,重点保障困难群众救助、就业补助和养老保险待遇。
——坚持补短板、固底板,筑牢高质量发展保障。一是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全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14亿元,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产业强镇、美丽乡村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1.1万亩,新增水肥一体化面积1.4万亩。二是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年累计拨付各类节能环保资金2.47亿元,深入实施“四减四增”行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5.3%。水环境质量指数同比改善39.8%,创近年来最好水平。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完善政府债务全口径监测,稳妥处理债务风险,加强综合财力测算,多渠道、多举措、有计划地化解债务,确保债务规模保持在“红线”以内,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
二、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25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9.81%,增长3.60%。其中:税收收入17.84亿元,增长-19.14%;非税收入19.41亿元,增长39.71%。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为96.73亿元。
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6.04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8.83%,增长11.56%。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为96.73亿元。收支相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当年平衡。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79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0.44%,增长23.47%。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专项债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51.26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3.77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9.99%,增长4.56%。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51.26亿元。收支相抵,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当年平衡。
3.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级企业共有5家,分别为临淄区九合财金控股有限公司、临淄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临淄齐康盐业有限公司、临淄区科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太公车辆服务(山东)有限公司。区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一级企业共有1家,为淄博市临淄区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2022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0.00%,增长64.42%。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等,收入总计3.23亿元。
区级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028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9.72%,增长-60.74%。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加年终结转结余等,支出总计3.23亿元。收支相抵,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当年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95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0.00%,增长-9.7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7亿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36亿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0.00%,增长-19.1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7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9亿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96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32亿元。
5.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2022年,市核定临淄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0.29亿元,较2021年增加17.03亿元,2022年全区债务余额为109.94亿元,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6.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2年,市共下达临淄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26.55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17.54亿元,再融资债券9.01亿元。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审计情况看,过去一年面对空前压力,全区财政仍保持了平稳运行,但也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受疫情防控、减税降费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叠加影响,全区财政增收压力不断增大;刚性支出逐年递增,收支平衡压力不断加剧。同时审计中也发现,在增强预算约束力、绩效管理改革、财政资金效益、预算编制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主要是:
1.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工业强县资金滞留财政
2022年度区财政收到上级工业强县财政奖补资金1亿元。截至2023年6月,向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拨付资金3106.07万元,剩余6893.93万元资金滞留财政。
2.预算执行方面
(2)追加预算项目执行率低
2022年度编制追加预算项目47个,资金2.08亿元,实际执行率60%,其中15个项目涉及6768.8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零。
(3)安排预算未安排支出
2022年部分预算项目安排预算未安排支出,涉及金额1.94亿元。
(4)预算编制不细化
财政年初预算编制中,有2.4亿元资金以科室预留项目的形式进行编制,未细化到相关部门。
(5)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2022年1月、6月、7月、12月四个月支出占比为全年的53%,其中12月支出占比为17%,5月、8月、9月支出占比为3%、4%、4%。预算支出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月,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3.预算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6)上级专项资金结余较大
2022年区财政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0.25亿元,截至2022年底已支付8.15亿元,还有2.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支付。
(7)未按规定设定国有企业利润缴纳比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国企上缴利润为零。
4.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情况
(8)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指标设置不规范
2022年区财政局对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等9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结果看,均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指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占比100%。
(9)上级专项资金纳入项目库管理不规范
2022年6月底,区财政收到工业强县财政奖补预算指标1亿元之后,没有及时做实做细项目储备,而是从10月份开始边建项目库边拨付资金。截至2023年6月底,工业强县财政奖补资金仍有6893.93万元未匹配项目并拨付。
5.财政运行风险情况
2022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0.29亿元,截至2022年底我区债务余额为109.94亿元。2022年全区政府债务付息额为3.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1.78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1.64亿元,分别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3%,占政府性基金支出的3.7%。
(10)库款长期接近红色预警线水平
根据省财政厅设定的月度预警指标测算,自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区财政库款保障水平分别为0.14、0.12、0.12、0.12、0.13、0.1,长期接近0.1的红色预警线水平,其中2023年4月份达到红色预警线。
(11)财政兑付能力弱
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预算负有支出责任的金额为7.99亿元,国库库款资金余额为1.21亿元,仅占财政预算支出责任金额的15.14%,库款规模偏小,财政兑付能力偏弱,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
6.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12)其他应付款长期未清理
财政局总预算账其他应付款科目显示2022年底余额为4.12亿元,挂账时间超过2年未及时消化清理。
7.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3)资金拨付不及时
2022年全区共收到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7.54亿元,涉及项目18个。截至2023年6月底,共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14.96亿元,2.58亿元未及时拨付。
2023年1-6月份,全区共收到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86亿元,涉及项目4个。截至2023年6月底,共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3.17亿元,1.33亿元未及时拨付。
(14)棚户区建设项目自有资金投入不足
稷下孙娄新村二期项目估算总投资3.5亿元,其中,项目单位自有资金1.4亿元,剩余2.1亿元发行专项债。截至2023年6月底,该项目除债券资金外,因自有资金投入不足,竣工时间由2022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
(15)个别专项债券项目施工进度缓慢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临淄城镇雨污管网改造工程应于2023年5月底完工。截至2023年6月底,部分路段改造工程仍未完工,施工进度缓慢。
(16)个别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目标不细化
临淄区水库连通及乌河引蓄水工程事前绩效目标中成本指标设置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资金共同构成”及“项目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该目标没有量化。
8.其他方面
(17)影视文化产业园运营效益不佳
影视文化产业园2021至2022年共申请扶持资金366.3万元,另外园区每年支付租赁费、物业费、水电费500余万元全部由区财政承担。
一是从目前园区运营情况看,2021年园区开票总收入为6604.4万元,税款合计250.78万元,实现区级收入约43.89万元。2022年园区开票收入为6908.84万元,税款合计69.98万元,实现区级收入约为15.41万元。其产生的收益与投入成本严重不匹配。
二是通过实地查看,大部分签约入驻企业不在本地办公,其办公场所处于闲置状态,部分企业自签约入驻后几乎没有运营。从近两年园区企业参与的影视创作等活动看,大多为后期的制作,对推介齐文化和宣传临淄方面收效甚微。
(18)创业孵化中心运营效果不佳
一是办公场所利用率不高。目前,我区创业孵化基地共有在孵企业105家,创业孵化基地每年成本费用约为800万左右,其中创业孵化中心费用约为230万元,全部由区财政负担。在最长两年半的孵化期内享受免交房租、物业、水电、网络等费用,但入驻企业基本上都会在孵化期到期后离开。通过实地查看,部分入驻企业的办公场所有效利用率不高,大部分入驻项目并不是全天在此办公,有部分工位处于闲置状态。
二是项目运行监控管理工作细化程度不足。缺乏对入驻孵化企业的真实年度营业收入、利润、岗位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全面动态统计,缺乏对企业长期稳定运营发展能力及市场生存能力的全面掌握。
三是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一般。从目前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看,大多是商务服务、贸易类、工程类传统企业,科技创新类企业少,多数入驻企业不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及转化或培育为高新技术成果的可能性,不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也普遍存在持续运营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偏弱问题。
综上,该孵化基地在吸引、孵化优质企业的推动和管理方面不到位,整体运营效果不佳。
(19)部分创业贷款贴息及创业补贴资金项目未能充分发挥其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
一是有44个创业贷款贴息和创业补贴项目在获得贴息或补贴后将其创业项目注销,其中有18个项目在获得贴息或补贴后不足半年将项目注销,共涉及贴息或补贴资金73.56万元。另有10个创业项目贷款未到期但其创业项目已注销。
二是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贷后监管不严格。抽查发现,有4人创办的企业和1家小微企业注销后,经办银行、镇街道仍出具了“经营状态良好”“还款来源稳定,预计能按时收回本息”的运营状况调查报告。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发放不到位。截至2023年6月底,区财政应拨未拨745.8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四是向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贴息。抽查发现,有1家小微企业不符合申请贷款贴息的规定,涉及贴息金额2.3万元。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3个区级预算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
有3个单位的8个预算项目,由于预算调整不及时等原因,项目执行率较低,涉及资金5213.76万元。
(二)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
有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工会经费3120元,1个单位违规支付市内交通补助3360元,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办公费3600元。
(三)公务用车、出差管理不严格
有2个单位存在未建立车辆租赁审批与管理制度,缺少租车租赁审批登记手续,涉及金额33.47万元。有1个单位租车缺少租车事由,未做到“一事一租”,涉及租车费1.68万元。有1个单位存在差旅费审批报销不规范。
(四)政府采购不合规
有1个单位存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的情况,涉及采购金额4.59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
有2个单位存在绩效评价不准确的情况。有1个单位9个项目因项目未完工或未支付资金,未对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和年度绩效评价。有1个单位存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不细化问题。
(六)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有2个单位存在缺少专职会计、会计核算不准确、会计人员审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有1个单位未设置固定资产账。有1个单位固定资产未按月计提折旧。
(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履行不规范
有2个单位存在预决算编制、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未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八)决算编制不规范
有1个单位存在决算编制不完整、不真实的情况,涉及资金47.55万元。
(九)部分项目前期科学论证不充分
有1个单位存在因论证不充分等原因致使2018年专项债项目至今仍有2个项目未完工,另外1个项目中途停止,未充分发挥项目应有的效益。
四、审计建议
从审计发现的问题看,有些是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新问题,也有屡次出现的老问题,究其原因:一是预算管理机制不完善。财政部门对预算编制审核把关不严,对支出政策和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不到位,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不健全,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二是管理主体责任未压实。部门单位对零基预算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等认识不到位、把握不精准,预算约束意识不强。三是有些部门对行业性、系统性问题不够重视,未能举一反三推动系统治理,导致部分问题屡审屡犯。另外,由于受疫情等影响,导致财力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保障能力
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保障机制。二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压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责任。三是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根据预算收入进度和资金需求,合理统筹调度库款。
(二)加强预算全流程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改革,落实早编细编预算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二是完善常态化滚动管理的项目库建设,加强项目成本管控,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链条。三是强化预算约束力,按照“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科学编制财政收支预算,规范各部门、各单位支出事项和内容。
(三)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区财政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建立财政补贴政策和项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对相关财政补贴政策进行评估,合理调整财政资金投入,改善项目产出及效益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围绕过“紧日子”要求,提升预算精细化管理水平
继续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一是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削减和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严格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要把牢预算支出关口,从严控制部门预算追加调剂事项,严禁超预算、超标准安排支出。三是要加大资金盘活力度,及时清理收回结余资金,不让资金趴在账上睡觉,对结转资金较多的项目相应减少预算安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切实发挥审计作用,奋力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