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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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491/2024-548422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0-18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审计局 |
——2024年10月15日在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临淄区审计局局长 杨新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困难挑战,全区上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担当实干促发展、承压奋进求突破,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较好完成了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现代化强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加力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助力经济向好发展。强化经济运行工作机制,聚焦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开展综合治税专项行动,努力挖潜增收。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申请各类政策性资金21.13亿元,助力市场主体发展。
——着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能级稳步提升。完成4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清田路、皇齐路等4条道路大中修,改造提升6条市政道路,新改建农村公路33公里;临淄大道内涝治理项目竣工投用,雨污分流管网清零通过省级验收;新建1430座充电桩、272处5G基站;全域公园城市建设持续深化,金山文体公园、牛山郊野公园等27个项目竣工开放;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新增水肥一体化1.3万亩。
——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重点民生资金保障能力。坚持“过紧日子”,持续压减非刚性必要支出,“三公”经费下降38.2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中民生支出41.93亿元,占比83.97%,完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发放各类救助资金1988.83万元;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各类补贴249.3万元,新增城镇就业6273人,民生投入持续加大,民生福祉全面增进。
二、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预算执行结果表明,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2.46亿元,支出总计107.36亿元,结转下年5.1亿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7.94亿元,支出总计27.1亿元,结转下年8376万元。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26亿元,支出总计7.15亿元,结转下年1139万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73亿元,支出8.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6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91亿元。
2023年,市共下达我区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6.05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额度16.63亿元,包括6.5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19.42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
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等部门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财力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防风险,财政运行总体良好。同时审计中也发现,在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财政资金发挥效益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部分预算编制不科学,结转规模较大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2%,规模较大。
2.部分预算编制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截至2023年底,以科室预留项目形式代编的预算1.5亿元,未分配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3.预算调整方案未细化到项目
《2023年度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中对于2023年财政预算的调整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及金额。
4.预算约束性不强,个别项目预算调整幅度过大
一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算收入为25.74亿元,而2023年调整后预算数为3.56亿元,调减幅度为86.17%。
二是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4亿元,而2023年调整后预算数为6.95亿元,调增幅度为73.75%。
5.未制定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相关制度
未制定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相关制度,未明确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的级次和比例,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缴随意性较大。
6.部分预算编制审核不到位,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一是为违规录用的编外用工人员批复预算。部分预算单位自2019年6月区委编办发布《关于停止招录编外聘用人员的通知》以来,未经审批、备案,违规自行招录编外用工人员。审核预算时把关不到位,批复了预算单位违规自行招录编外用工人员经费的预算。
二是超定额标准批复公用经费且将公用经费批复在项目预算中。批复某个预算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时审核不到位:将169万元公用经费预算批复在项目经费中;且公用经费预算人均3.6万元,远高于区直部门人均1.08万元的公用经费标准;公用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6.3%,未按压减10%的要求执行。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2023年区财政共收到上级专项资金11.33亿元,截至2023年底已经分配但未实现支出4.02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7096.22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仍有3.28亿元未实现支出。
2.部分项目资金连续结转,执行率不高
2022年度结转的项目预算资金为1.53亿元,在2023年度实际支出为4761.7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1.07%。
3.追加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3年全年追加预算3.5亿元,截至2023年底,尚有2.2亿元的追加预算未执行,预算执行率为37.14%。
4.库款保障能力偏弱
2023年1-12月财政库款月均保障水平为0.13,长期接近0.1的红色预警线水平,其中4月、6月、7月已经达到0.1的红色预警线。
5.个别资金支付审核不到位
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时审核不到位。如,为部分预算单位未经审批自行招录的编外用工人员每月支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绩效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部分购买服务项目存在未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未设置项目绩效目标、未开展绩效自评等问题。二是部分购买服务项目存在绩效目标值设置未量化、事中绩效监控与事前设置的绩效目标不一致等情况。
(四)“三保”支出方面
缩小保障范围。在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编制时,将属于“三保”保障范围的村级支出、疫情防控支出调整出了“三保”范围,导致“三保”保障范围缩小,涉及金额4799万元。
(五)决算草案方面
往来款项清理不到位。截至2023年底,区财政总预算账应收款6.49亿元,应付款4.05亿元,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
(六)市级衔接推进区建设项目方面
1.个别项目推进缓慢
农村垃圾治理项目,计划投资342万元,建设周期为2023年3月至10月。该项目于2023年6月25日签订中标合同,合同总价323.7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已于2023年12月份拨付完毕。截至2024年5月底,该项目尚未完工。
2.个别项目转包给个人
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和设施蔬菜建设项目,施工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转包给个人进行施工,合同总价647.79万元,并从中收取3.5%的管理费。
3.个别项目闲置,未发挥效益
现代农业综合体建设项目,投入财政资金879万元,于2023年5月建设完毕。截至2024年5月底,该项目处于闲置状态,未产生收益。
4.部分项目资产确权不及时,未进行资产移交
截至2024年5月底,部分市级衔接推进区项目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资产确权、相关资产未向村集体进行交接,不利于资产的后期运营管理。
(七)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问题在近几年的审计中屡次被指出并要求整改,本次审计中依旧存在。如,预算编制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较大,部分项目资金连续结转,执行率不高,追加预算执行率偏低,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未制定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相关制度等问题。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约束力不强,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有2家单位的4个项目,由于预算调整不及时等原因,项目执行率较低,涉及金额4.02亿元。
(二)预算编制未经集体决策
有2家单位2023年预算编制时均未经“三重一大”程序决策,涉及预算资金4.6亿元。
(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未量化
有1家单位3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中的社会效益指标没有具体量化,不利于进行绩效评价。
(四)未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
有1家单位2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指标口径不一致。
(五)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有1家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购置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中的平板电脑、打印机,涉及资金1.33万元。
(六)车位租赁费用较高
有1家单位为解决单位职工停车问题租赁停车位80个,产生年度费用56.64万元,车位租赁费用较高。
(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日常开支费用
有1家单位在2023年预算中,将日常开支费用编制在项目运行经费中,实际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开支费用130.23万元。
(八)创收收入不能覆盖编外用工成本
有1家单位2023年度实现收入456.67万元,实际收取191万元,编外用工成本为735.36万元,实际缴纳财政的创收收入已不能覆盖编外用工支出,收入与支出倒挂现象严重。
四、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一)个别项目进展较慢
金山产业园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3.33亿元,计划开工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截至2024年3月底,该项目总支出为3.52亿元,工程进度约为75%,剩余工程尚不具备施工条件。
(二)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结转固定资产
智能制造产业园绿色建筑科技项目、高精超平铝板项目、高效光伏组件项目已于2021年完工并投入使用,截至2024年5月底,上述3个项目仍未结转固定资产,涉及资产金额3.34亿元。
(三)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土地资产未入账
截至2024年5月底,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色建筑科技项目、高精超平铝板项目、高效光伏组件项目的相关土地资产都已经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但未入账。
五、产业园区运营审计情况
(一)应收取未收取园区企业租金
截至2023年底,九合金控应收取未收取金银谷创业园等园区内6家公司租金3997.92万元。
(二)部分招商引资项目效果未达预期
1.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系统(淄博)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约定2022年、2023年分别产出2.5亿元、5亿元,实际产出分别为8000万元、5000万元,与协议约定金额差距较大。
2.光伏智能接线盒生产基地项目,约定2022年、2023年产出为1.5亿元、2亿元,实际产出为2100万元、19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停产。
(三)个别招商合作协议约束力不强
高效光伏组件生产基地等项目招商合作协议未对合作成果按年度分阶段量化,未明确招引双方的违约责任,对合作期内投入资金造成损失后的责任区分不明确,对双方无法产生有效约束。
(四)个别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缓慢
高端医疗设备X射线器件国家工程中心及核心器件产业化基地项目,总投资50亿元。截至2024年6月底,该项目仍未开工建设。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
1.国有企业盈利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区区属国有企业中,除淄博九顶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外,其余企业均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对我区整体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产生较大影响。
2.国有企业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区属国有企业整体还存在“小、散、弱”的结构性问题,部分企业资产规模小、盈利能力弱,只能维持正常经营,缺乏市场竞争力。
3.部分资产闲置浪费,资产有偿使用效益偏低。如,目前九合金控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中,约有6.59万平方米的房产和22.18万平方米的土地、院落处于闲置状态。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
1.资产精细化管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在资产信息系统中登记、对已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
2.部分单位针对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保障住房等资产仍侧重于实物管理,其资产价值核算和计量方面存在历史资料不完整、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的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违法占地情况仍有发生。2023年土地违法案件42宗,面积197.73亩,其中耕地面积32.58亩。
2.个别地块土地使用效率低。截至2024年6月底,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而未开工建设土地16宗、面积112.73亩。
3.个别项目进展慢。2022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金额809.54万元,计划竣工时间为2023年9月底,截至2024年6月底,项目尚未完工。
4.批而未供建设用地1262.36亩。截至2023年底,我区管辖范围内一年以上批而未供建设用地28宗、面积1262.36亩。
5.闲置土地1012.65亩。截至2024年6月底,我区管辖范围内已经出让但尚未开发闲置土地10宗、面积1012.65亩。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政策统筹协调,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健全政策制定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各领域政策的有效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统筹宏观调控需要,保持必要支出强度,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应充分考虑财力水平等因素,提高财政支持的精准度和保障能力的持续性。
(二)加强预算全流程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完善自有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协调机制、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使用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金额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压缩资金分配的自由裁量空间。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重大政策落地。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深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加快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倾斜。强化政府专项债券投后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严控各类违规举债行为,着力防范债务风险。
(四)加强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项目投资决策机制,分类处置停缓建项目,增强企业资产运营效能。强化金融风险管控,严格投资决策,规范业务经营,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夯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基础,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及时盘活处置各类闲置资产,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高效利用。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生态修复治理,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下一步,对本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将从严从实督促检查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推动问题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高质量审计整改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切实发挥审计作用,奋力谱写加快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