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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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1491/2025-554234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25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审计局 |
——2025年9月23日在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临淄区审计局局长 刘加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独特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全区上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作示范”的使命担当,统筹做好稳增长、提质效、促改革、防风险、惠民生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一)强化资源统筹调配,助力经济行稳致远。加强财源建设,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着力抓住存量,挖潜增量。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5.3亿元;争取免抵调增增值税8.31亿元,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亿元;过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和特别国债项目19个,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2亿元,争取国债资金1.52亿元,合计15.72亿元。
(二)科学优化财政支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4年,全年民生支出45.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1.86%,比2023年增加9.09%,教育支出14.4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0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亿元、涉农资金支出2.35亿元。
(三)严格聚焦财政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建立以轻重缓急为核心的政策和项目分类保障机制,坚持“三保”在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力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坚决禁止各种变相、违规举债和担保行为。制定一揽子化债方案,有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4年我区债务余额为144.66亿元,比2023年增加14.64%,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二、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4.21亿元,增长-15.09%;非税收入22.49亿元,增长18.5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111.48亿元。
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92亿元,增长11.9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111.48亿元。收支相抵,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3亿元,增长1.69%。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税收返还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等,收入总计107.73亿元。
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8.94亿元,增长20.04%。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支出总计107.73亿元。收支相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3.63亿元,支出总计33.63亿元。收支相抵,区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04亿元,支出总计10.04亿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72亿元,支出8.8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25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79亿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2024年,市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9.87亿元。其中,当年新增专项债券14.2亿元。2024年我区债务余额为144.66亿元,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范围内。
(六)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从审计情况来看,区财政局不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财力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防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同时审计也发现,在财政资源统筹、财政资金提质增效、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1.财政支持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1)国债资金未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国债资金256.8万元违反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未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2)未及时支付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补贴
截至审计日,应支付的10笔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补贴636万元,仅支付1笔38万元,尚有9笔共计598万元补贴资金未支付。
(3)未及时拨付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2022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3041万元,2023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344万元,未按规定时间拨付到相关企业,时间跨度分别为10个月和5个月。
(4)个别项目进度滞后
齐鲁化工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2000万元,项目计划2023年4月开工,计划竣工时间为2024年4月,截至2025年5月底,尚未完工。
(5)项目实施效果不佳
2021年至2023年,区工业互联网专项发展资金项目支付7户企业财政补贴资金1375万元,但项目实施效果不佳。一是个别企业购置互联网资源后无法使用;二是云计算配套硬件设施租金贵,企业负担压力大,导致资源利用率低,目前仅2户企业正常使用,其他5户企业所购置资源处于闲置状态;三是主管部门虽然制定了项目综合评分表,但相关考核未能落实,对项目监管不到位。
2.财政资源统筹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方面
(1)预算编制不细化,代编预算规模较大
财政年初预算编制中,有3.21亿元资金以科室预留的形式进行编制,未细化到相关部门,截至2024年底尚有1.17亿元仍未分配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2)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科目调整过大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收入为42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0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04亿元,预算调增幅度为147.12%;罚没收入预算为60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1.68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68亿元,预算调增幅度为180.05%。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算收入为14.62亿元,调整后预算数为5.91亿元,实际执行数为6.03亿元,预算调减幅度为59.58%。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亿元,调整后预算数为9.8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9.84亿元,预算调增幅度为96.72%。
(3)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机制不完善
一是未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范围;二是未明确国有独资企业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分红机制。
(4)未及时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拨付8721.87万元,实际仅拨付577.05万元,剩余8144.82万元分别于12月24日、27日拨付。
(5)上级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
2024年度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89亿元,截至2024年底区财政局已分配12.38亿元,尚有3.51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配。
(6)存量资金指标清理不到位
2024年初结转的项目预算资金为1.97亿元,截至2024年底,已执行0.56亿元,未执行1.41亿元,形成二次沉淀。
(7)预算绩效评价作用发挥不到位
一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指标设置不合理。审计抽查12个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发现,有5个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指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二是部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实际不符;三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设立绩效目标,未开展绩效自评。
3.预算刚性约束改革推进方面
(1)政府追加项目执行率低
2024年度政府追加项目36个,资金2.28亿元,实际执行率60.05%,其中8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预算资金3363.48万元。
4.建立健全财政制度方面
(1)库款长期处于红色警戒线水平
2024年3月至6月、8月至12月共9个月的库款保障水平为0.1,长期处于红色警戒线水平。
(2)采购程序不规范
部分部门履行采购程序不规范,合同签订时间早于政府采购中标时间,政府采购程序流于形式。
5.地方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方面
(1)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进展较慢
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并获得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9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3年3月。截至2025年2月,该项目仍未完工。
(2)个别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测算不准确
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收益测算不准确,目前该项目尚未取得收益,与其测算的现金流入差距较大,其租金收入不足以覆盖专项债券的本息及运营成本,将导致后期偿债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
6.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少列当年财政收入
截至2024年底,尚有4864.36万元非税收入未缴入国库,决算中未列入当年财政收入,影响决算真实性。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约束力不强,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二)预算编制未经“三重一大”程序
(三)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
(四)绩效目标编制不科学
(五)未开展绩效评价
(六)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
(八)决算编制不完整
(九)未经审批出借、出租国有资产
(十)往来款长期挂账
四、重大政策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临淄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运营审计情况
一是拖欠药品耗材款。部分卫生院存在拖欠药品耗材款的情况,涉及金额788.19万元。二是部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未达标。有89家村卫生室的产权不属于村集体,而是属于个人,卫生室由乡村医生租房或本人自有住房改建而成。三是资产疏于管理,造成混乱、闲置。卫生院职工宿舍楼管理混乱,有的出租或出售,卫生院不掌握具体的居住使用等情况,对于宿舍楼疏于管理。
(二)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审计情况
一是照护服务不规范。存在向已经去世人员提供照护服务、照护服务时长计算不合理、重复提供照护服务问题。二是养老服务设施持续运营能力不足。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困难,长期闲置和暂停运营的数量不断上升。农村幸福院、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使用率低,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能按时移交。尚东华庭、臻园等11个2020年后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未能与住宅楼同步交付使用。
(三)乡村建设行动相关政策落实及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市级衔接推进区建设项目推进缓慢。2023年市级衔接推进区农村垃圾治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预计2024年10月底完成建设,截至2024年底仍在建设中。二是部分项目实施不规范。部分市级衔接推进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作较大调整未按程序审批、个别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施变更用途。三是部分幸福院管理运营不善。部分农村老年幸福院建成后使用率不高,部分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未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效能。
(四)全区文体领域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重复建设项目。文化云APP建设项目投入资金67万元,后因与临淄云APP功能类似可兼容代替,便不再使用,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个别项目竞争性磋商日期、中标结果公告日期晚于项目开始实施日期;部分项目应履行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采购金额250万元。三是文体基础设施未发挥效用。城市书房闲置,自助图书借阅柜不能实现24小时使用服务,阅读吧运营效果不佳,部分阅读吧已关停或无法保障开放时间。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一是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情况。有1户企业2处
固定资产未入账。二是资产对外出租不规范。有1户企业未经集体决策将资产出租给3家商户;有1户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涉及金额7.25万元;有1户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三是违规对外出借资金、购买理财。有1户企业未经集体决策程序对外出借资金200万元,未经区国资局核准或者备案购买理财产品80万元。四是部分国有资产闲置,利用率低。部分国有企业存在经营性资产闲置情况,涉及资产91处,面积13.69万平方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一是有1个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985.67万元;二是部分单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资产信息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
(三)自然资源资产
抽查部分地块发现,部分耕地处于闲置、荒芜状态,涉及面积39.91公顷。
六、审计建议
(一)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收回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绩效管理水平和监控能力,形成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
(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推进实施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管理措施,增强政府性资源统筹治理能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与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挂钩机制,压实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责任。健全完善库款调度管理运行办法,强化库款运行监控分析和工作督导,根据预算收入进度和资金需求,合理统筹调度库款。
(三)深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益。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严防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盘活用好存量资产,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程序。
(四)精准聚焦重点领域管控,提升专项资金使用质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提高政策落实的效率和质量。深化民政、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兜牢民生底线。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项目规范实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切实发挥审计作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淄新篇章,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