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审计局
标题: 临淄区齐陵卫生院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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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02-24 发布机构: 临淄区审计局

临淄区齐陵卫生院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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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819日至1017日,对王文亮同志任临淄区齐陵卫生院(以下简称齐陵卫生院)院长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91月至20227月与王文亮同志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事项,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本次审计,得到了齐陵卫生院和王文亮同志的积极配合,王文亮同志按规定提供了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述职报告,齐陵卫生院和王文亮同志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齐陵卫生院属区级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截至20229月,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公共卫生科等21个科室,承担全街道3.3万人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设一体化管理卫生室29处,乡村医生35名。现有人员编制58人,实有54人。

2021年决算报表反映,收入1704.27万元,支出1704.27万元。

王文亮同志自20174月至担任齐陵卫生院院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王文亮同志任职以来,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激励工作体系,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20189,带领全院干部职工,顺利通过淄博市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标准化验收。

二是改善住院医疗条件,夯实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落实好重精患者治疗的兜底补助政策,完成三级以上重精患者残疾鉴定工作。

三是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在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基本医疗质量管理,夯实公共卫生、老年人查体等社会性工作,保障了机构正常运转及经济效益。

 2019年齐陵卫生获临淄区工人先锋号,2020年王文亮同志荣获淄博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从审计情况看,王文亮同志任职以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王文亮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王文亮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王文亮同志任职以来,齐陵卫生院作出的支付大额资金等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审计发现,齐陵卫生院存在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的问题。

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涉及金额61200

20191月支付放射评价费12000元、20215月支付医疗废物处置费49200元,以上支出未按规定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无集体讨论记录,金额共计61200元。

上述事项不符合临淄区纪委《关于印发全区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临纪发〔201823号)第三条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党组、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必须接受纪委监督。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今后严格按照上述办法的规定,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告。

对重大资金的分配使用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事项,王文亮同志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述事项,应负领导责任。

(二)财政财务管理、经济风险防范、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齐陵卫生院预算管理、财务收支、财产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齐陵卫生院存在食堂业务处理、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1.食堂业务处理不规范

审计发现,齐陵卫生院食堂采购物资时未列支费用而是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收到病人缴纳的饭费后再冲减其他应收款。食堂的收支情况未能正确反映。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今后应正确核算食堂的各项收支。

单位食堂应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做到规范管理,更好地为职工提供生活服务。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王文亮同志对上述事项应负领导责任。

2.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  

202012月支付招待费878元,后附公函日期119日,招待日期 1010日 ,招待日期早于公函日期,招待与公函不对应,公务接待程序不规范。

不符合临淄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临办发〔20198号)

第十九条“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向接待单位告知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行程、人员等。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和第二十条加强公务接待审批制度。部门(单位)应建立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流程。收到接待公函,应研究制定接待方案,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今后应严格按照程序接待,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公车审批不严格   

齐陵卫生院部分派车单缺少领导签字,公务用车审批不严格,管理不规范。

不符合《临淄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规范全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临事管字201860号)第三条“()因公需要用车的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按规定履行派车审批手续。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今后应严格执行公车出行审批制度,按程序审批、使用、管理公车。

单位应按照要求做到规范管理公车,按程序进行公务接待,王文亮同志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述2-3事项应负领导责任。

4.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484689.45

齐陵卫生院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其中应收款项325882.21元,应付款项158807.24 元,均为多年前形成,自2019年初至审计日余额未变动

上述行为,不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第三十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期限超过3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核销……”及第三十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齐陵卫生院应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单位财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真实、完整地记录。王文亮同志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分管财务工作,对上述事项,应负领导责任。

5.决算编制不实,涉及金额820776.92

齐陵卫生院2020年决算报表中显示事业收入5358646.91元,其他收入6129.99元,而账簿实际事业收入为4612335.09元,其他收入11950.55元,差额752132.38元;2021年决算报表中显示事业收入5506297.90元,其他收入3476.57元,账簿实际事业收入5566130.22元,其他收入12288.79元,差额68644.54元。决算数与账簿实际发生数不一致,决算报表数字不准确。

上述行为不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第十二条“年度终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齐陵卫生院今后应如实准确地编制决算

科学准确地编制预决算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王文亮同志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述事项,应负领导责任。

6.原始凭证不合规7477

齐陵卫生院202112月支付办公设备维修费7477元,后附明细表未盖公章。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今后应严格审核入账的原始单据,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7.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

齐陵卫生院固定资产明细按照资金来源分类,未按照资产的类别核算,账面不能准确反映各类资产的情况。                                             

不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第三十一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分为四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目录……”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今后按照类别准确核算固定资产。

上述6-7事项,属于财务人员及具体经办人的工作职责,王文亮同志作为单位负责人,不对其界定责任。

(三)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管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齐陵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以及对所属单位的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齐陵卫生院存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药品管理不规范

齐陵卫生院对于药品的管理存在疏忽,由于职工之间的矛盾造成药品过期损失5946.55元。

不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财社〔2010307号)第三十条“……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盈、盘亏、变质、毁损等情况,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根据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处理……”的规定。   

依据上述规定,单位应加强对药品的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卫生院应加强药品的规范管理,避免因日常管理的疏忽造成损失。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王文亮同志对上述问题负领导责任

(四)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针对区审计局2019齐陵卫生院原院长李晓东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齐陵卫生院基本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但以下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原始凭证不合规、往来款长期挂账

各单位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应积极整改,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王文亮同志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此问题应负领导责任。

四、审计建议

(一)认真执行《全区镇(街道)和区直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并报告。

(二)加强对食堂财务核算的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财务人员加强各类财经法规的学习,规范账务处理。

齐陵卫生院和王文亮同志应切实抓好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函告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

王文亮同志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