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审计局
标题: 金岭回族镇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1491/2025-55176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机构: 临淄区审计局

金岭回族镇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专项审计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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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导体系的意见,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赵寅岗同志担任金岭回族镇党委书记期间、赵阳同志担任金岭回族镇镇长以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221月至20247月与赵寅岗、赵阳同志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职责相关的事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赵寅岗同志、赵阳同志和金岭回族镇对其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的责任是依法依规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一、基本情况

金岭回族镇是山东省4个民族镇之一,淄博市唯一的民族镇,总面积18.7平方公里,人口1.5万人。下辖金岭一村、金岭二村、金岭三村、金岭四村、金岭五村、金岭六村、金岭南村、艾庄村、刘辛村、披甲村10个村,其中金岭一村、金岭四村、金岭南村3个村为回族村。金岭回族镇现有耕地3909.15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行政区域内两座煤矿(淄博市临淄金寨煤矿、金田煤矿)2022年前已政策性关停,现行政区域内无矿山;金岭回族镇2022年以来无造林任务,2021年至2023年森林覆盖率为12.09%金岭回族镇主要负责乙烯排洪沟金岭段12.7km的管护工作和76处雨排口巡查工作,镇级河长(书记、镇长)负责巡查全域内排洪沟。

二、审计评价

赵寅岗同志自20221月至20244月担任金岭回族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赵阳同志自20221月以来担任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赵寅岗同志任职期间、赵阳同志任职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采取举措抓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管理利用自然资源,采取以下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国土卫片图斑整改任务。2022年协调、督导完成50余个国土卫片图斑整改和销号任务,整平、复耕土地约57.42亩;2023年协调、督导完成490余个国土卫片图斑整改销号任务和218.36亩新增耕地入库目标;2024年至今,完成全年53亩耕地缺口恢复任务,入库率107.6%。二是加强对已备案设施农用地管理。对新增设施农用地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对已备案设施农用地进行常态监管。三是联合国土所开展辖区土地的日常动态监管巡查。

但此次审计发现,金岭回族镇仍存在耕地闲置荒芜、田长制工作机制落实不完善等问题。综合上述情况,本次审计认为赵寅岗同志任职期间、赵阳同志任职以来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

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变化情况

审计涉及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在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变化情况,用表格方式反映如下:

类别

主要指标

2021年底情况

2023年底情况

增减变化情况

土地

耕地面积(公顷)

261.96

260.61

减少

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公顷)

40.2734

0

减少

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968.97

1006.45

增加

森林

林地面积(公顷)

390.45

380.14

减少

森林保有量(公顷)

226.7392

226.7392

持平

森林覆盖率(%

12.09%

12.09%

持平

矿产

矿区数(个)

0

0

持平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情况

1.耕地闲置、荒芜治理不到位598.65

审计发现金岭回族镇260.61公顷耕地中有39.91公顷(折合598.65亩)处于闲置、荒芜状态占耕地总数的15.3%延伸调查发现,上述耕地自2022年至20247月均处于闲置、荒芜状态,撂荒耕地治理不到位。

2.未健全撂荒耕地动态管理机制

金岭回族镇撂荒耕地动态管理机制建设不完善。未按要求对撂荒耕地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撂荒耕地问题台账,采取一地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撂荒耕地整改和复耕复种措施。

3.田长制群众参与机制落实不到位

抽审金岭回族镇田长制标识牌发现,公示的镇级田长、副田长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审查发现,公示的镇级田长、镇级副田长责任人202112月已不在金岭回族镇工作,但截止202411月公示内容未进行更改,公示的镇级田长、副田长责任人及电话均不正确。

4.田长制目标责任未夯实

审查发现,金岭回族镇与村居二级田长签订的责任书保护任务与实际不符。金岭回族镇2021年与10个村居的二级田长签订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责任书,保护任务共计耕地5473亩,永久基本农田520亩。但2021年底,金岭回族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重新划定,耕地数量变为3909.15亩,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变为0亩。截至审计日,金岭回族镇未与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新的目标责任书,田长制目标责任落实不到位。

5.田长巡田工作实效需加强

金岭回族镇田长巡田工作开展不规范。一是对2022年以来一级田长和二级田长巡田记录无法全部提供,二是对耕地存在的闲置、荒芜问题,对上级卫片发现的耕地非农化、违反占地等问题,巡田工作发现上报记录,巡田工作开展的实际效力需要加强。

6.田长制考核机制实施不规范

金岭回族镇未每月对二级田长进行考核。

)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情况

1.未按规定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金岭回族镇林长制办公室未将镇林长制工作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巡林巡查管理力度需加强

金岭回族镇村级林长巡林记录不规范,未能提供一周一次的村级林长巡林记录。

3.森林火灾防控责任制落实不严格

金岭回族镇值班防火队员及护林员存在值班时间不在岗的问题,被上级督导检查发现。二是市森防指督导检查组在202311月和20243月对金岭回族镇两次森林防火督导中,均指出了存在未张贴防火通告的问题。

4.配套制度不完善

金岭回族镇未健全完善林长制工作情况通报、绩效评价、巡察指导等制度。

(三)水资源环境管理保护情况

巡河工作实际效力需加强。金岭回族镇河长巡河实际效力需进一步加强。20243月临淄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函告金岭回族镇艾庄村东侧不明污水直排西边沟问题,但巡河未发现此问题。

、审计建议

(一)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增强资源环境保护危机意识,严格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建设活动,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二)严格依法抓好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加强林长制工作推进,健全管理体系,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资源环境管理责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三)强化水资源环境管理实效科学制定措施,细化巡河频次、内容和标准层层分解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强化人员管理,抓好检查督导,抓好目标考核,切实推动河长巡河工作实效。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立行立改类问题,应自收到本审计意见之日起60日内完成整改;对持续整改类问题,应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自收到本审计意见之日起5年内完成整改金岭回族镇人民政府赵阳同志应组织有关单位,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审计意见之日起60日内将全部问题的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中共临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临淄区审计局。后续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请于每年3月、9月函告中共临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临淄区审计局,直至全部问题整改完毕。中共临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临淄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赵寅岗同志、赵阳同志如果对本意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审计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中共临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