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2022年7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000吨/年全自动PVB膜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6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7月2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000吨/年全自动PVB膜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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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8000吨/年全自动PVB膜片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26日-2022年8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7177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8000吨/年全自动PVB膜片生产线技改项目

淄博市临淄区大武路116号

山东齐鲁乙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弘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在原有车间东部空地新建厂房与仓库,购置全自动生产设备,在现有2条2000吨/年PVB片生产线基础上建设2条4000吨/年PVB片高端全自动生产线。项目完成后,PVB片由现有4000吨/年产能扩大到12000/年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及其导流设施,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挤出模头等生产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一根 15m高排气筒 DA002排放。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要求的排放浓度限值;项目边角料破碎回用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高排气筒 DA001排放,外排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废边角料、废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