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2024年4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众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4-54397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5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4月1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众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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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众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食品检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15日-2024年4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7177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食品检测项目

临淄区齐城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宏达路巧媳妇食品集团新建厂区内

山东众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

淄博弘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20221226日我局以临环审字〔2022077号出具了山东众信食品检测有限公司食品检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审批后该项目因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变更为淄博市临淄区宏达路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厂区内,项目的备案内容据此进行了变更。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亦发生相应调整,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化,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该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重新报批。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环保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租赁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1200m2购置安捷伦三重四级杆液相色谱质谱仪(LC-MS-MS)、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GC/MS/M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气相色谱仪(GC),美国赛默飞进口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AAS),北京吉天原子荧光液相联用仪(LC-AFS)、德国耶拿实时荧光定量PCR检测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等设备开展食品相关检测。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实验室废水(清洗废水、实验过程冷却水和制水机排放浓水)混合排入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污水站处理。确保外排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排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实验室检测、配制溶液时会产生少量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其中有机废气包括石油醚、乙腈、甲醇等,均以TVOC计;无机废气包括硫酸雾和硝酸雾等。项目设置2根排气管分别从四楼南北两个方向通到五楼顶,在五楼楼顶会合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及酸雾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高25m,内径0.4m排放。该排气筒高出楼面高度为5米。确保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和HCI排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7-2019)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废食品样品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废活性炭、废酸雾吸附剂、实验室废物、废药物、废药品、废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在项目验收之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