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2026年1月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鲁源工业催化剂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6-55613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09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1月9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鲁源工业催化剂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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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鲁源工业催化剂有限公司1.2T/h燃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月12日-20261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7177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1.2T/h燃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淄博市临淄区敬仲镇工业集聚区

,淄博鲁源工业催化剂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淄博鲁源工业催化剂有限公司

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主要生产加氢催化剂、耐硫变换催化剂、氧化锌脱硫剂、有机硫水解剂、硫磺回收催化剂等,配套11.0t燃气导热油炉,本项目计划淘汰现有1.0t燃气导热油炉旧设备,更换为1台新型1.2t燃气导热油炉,以实现最佳工况运行。本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工艺和用热规模变化,不增加天然气用量。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本项目天然气导热油炉配套低氮燃烧,技改后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走向不变,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现有SCR低温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DA001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氮氧化物还应满足《2024年淄博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21条措施》(淄环委办20241 号)要求

3.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