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2026年7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氨水配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6-558969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06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7月6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氨水配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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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氨水配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7日-20267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7177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氨水配制项目

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5-370305-89-01-222078。拟建项目总投资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新厂区内环氧丙烷项目PGM污水池东侧建设1套2t/h氨水配制装置,主要新增氨水配制装置、水箱、氨水罐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25%浓度的氨水16000吨,全部自用。

1.加强项目装置区罐区的防渗管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给排水管网,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是依托现有脱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收集后排入公司污水收集池,与厂区其他废水混合后排入金山污水处理场处理。企业外排水废水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金山污水处理场进水水质的要求。

2. 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废气主要是氨水储存过程及装置设备动静密封处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项目原料液氨采用压力储罐储存,氨水储存采用密闭储罐储存,储罐呼吸阀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封吸收处理后排放;项目原料及产品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定期检修,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排放。采取前述治理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氨、臭气浓度可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浓度限值要求。

3.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等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 该项目建成后,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6.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7.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好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