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2026年7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浩德塑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6-558972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07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7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山东浩德塑胶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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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浩德塑胶有限公司15万吨/年羧基丁腈乳胶、5万吨/年高性能丁苯乳胶提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8日-20267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7177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15万吨/年羧基丁腈乳胶、5万吨/年高性能丁苯乳胶提质技改项目

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冯北路以西南沣路以南,企业现有厂区内

山东浩德塑胶有限公司

淄博弈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0元。企业现有15万吨/年羧基丁腈胶乳、5万吨/年高性能丁苯胶乳项目”(淄环审202048号),由于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末端提浓脱气装置老化,生产效率降低,故企业拟增加3台提浓脱气设施,提升效率,并新增1300m3储罐和2台液体自动灌装系统。本项目不涉及配置、聚合等主要生产工序,技改前后产品产能不变。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本项目脱气废气、提浓废气、灌装废气、储罐废气等收集后,利用现有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处理后通过现有30m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相关排放限值。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 表3中相关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须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