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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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9025K/2024-54320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7 | 发布机构: |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
2023年,临淄区环境空气质量取得了显著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8,同比改善4.4%,全省159个县市区排名136位,同比提升22位次,创历史最好成绩。2024年,临淄区将以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保持稳定为目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以《淄博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九个攻坚突破”行动计划》为依托,结合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计划,紧盯短板、聚力攻坚,定期调度各镇办、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做好临淄区大气环境形势分析,通报全区、各镇办空气质量及排名情况,并提出合理的管控建议。通过召开调度会、现场会、通报、约谈提醒等多种形式,督促各单位加快任务进度,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全流程深度治理。指导推动企业建设高效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符合条件的帮助申请大气资金治理项目。针对有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管控、自动化控制、清洁运输比例等重点环节制定管理规范,提升精细化治理能力。借助市局第三方专家团队力量,分行业分阶段对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开展治污效能评估核查。持续做好协商减排工作,进一步完善涉SO2、NO2、CO、VOCs等企业清单,继续加强驻厂帮扶工作,针对弱项指标及不利气象条件,对重点排放企业进行协商减排,尽最大可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坚决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夏病冬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涉NOx、VOCs企业的监管力度,推进源头替代示范项目扩容,力争打造2个源头替代示范项目,突出标杆引领,提高源头替代比例,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路段的管控,督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道路的洒保工作,切实做到每日必争、每时必保,精准有效做好臭氧防治。
四、狠抓面源污染治理。发挥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每月开展现场巡查,抓好建筑工地、拆迁工程、露天矿山、高速路、水利施工线性工程等施工面大、作业点多、扬尘突出的项目,强化问题交办整改。突出重点区域散煤治理和餐饮油烟整治,不断创新监管、治理方式,提高重点区域管控质效。持续加大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荒草以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巡查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通报相关镇办。
五、严把碳数据质量关,扎实做好下个碳市场履约周期基础工作,完成5家发电企业2023年度碳排放报告报送及核查工作。落实碳排放减量替代方案,实行碳排放指标动态管理,配合市局推动落实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加强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备案管理,切实抓好国际履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