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标题: 2022年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
索引号: 11370300MB2869025K/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24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

发布日期:2022-03-24
  • 字号:
  • |
  • 打印

2022年工作目标及工作措施

 

一、办公室

项目名称:民生热线受理与办理

工作目标:提升民生热线办结率、满意率,确保全年民生热线转办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5%以上。

工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

2.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与临淄区市民投诉中心、民生热线服务中心进行对接、学习,提升民生热线转办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减少转办件的退回率。(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

3.加大考核、通报力度。每月对科室(单位)、值班组信访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通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重复信访跟踪回访。强化对重复信访件的跟踪回访,在信访转办件办结后,做好与投诉人回访工作,尽最大能力减少重复信访的发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项目名称:“全员环保”助力生态赋能

工作目标: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职责,真正建立社会参与、部门密切配合协作、镇办属地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压实的“大环保”格局。

工作措施:

1.印发《临淄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对生态环境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

2.年初组织各专业委员会提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召开生态委员会年度工作部署会议。(完成时限:市生态委员会年度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后)

二、组织人事科

项目名称:开展干部价值提升年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干部价值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行政能力、业务技能、文化素养,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动性和本领。

工作措施:

1.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

2.制定活动配档表,明确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月份完成)

3.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按照配档表,相关科室、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每月开展工作调度,掌握相关活动工作进展。(完成时限:每月月初)

5.召开总结表彰会,对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对表现优秀的科室(单位)人员进行表彰。(完成时限:2022年底)

项目名称: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能担当、善作为、勤履职、甘奉献的环保铁军队伍,推进环保工作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在2023年3月拿到“省级文明单位”牌匾。

工作措施:

1.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完成时限:3月上旬完成)

2.制定活动配档表,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完成时限:2月份上旬完成)

3.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按照配档表,相关科室、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每月开展工作调度,掌握相关活动工作进展。(完成时限:每月月初)

5.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请领导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完成时限:及时汇报)

项目名称: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工作目标:完成微信、微博、抖音的环保铁军风采宣传报道。

工作措施:

1.每月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展现环保铁军风采。(完成时限:每季度末)

2.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完成时限:每季度末)

 

三、政策法规科

项目名称: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

工作目标:立足法制工作实际,确保谋划工作要以法治为准绳,部署任务要以法规为依据,确保每项工作都符合法规、符合程序,自觉依法办事。

工作措施:

1.每月搜索国内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分享,一季度组织1次“败诉案例”交流会,深挖败诉案例,总结经验教训,避免错误重复。(完成时限:每季度末)

2.在案件办理规范程序、一线执法实践、法律法规及政策应用等方面,采取“请进来”的方式进行指导。二季度、三季度分别聘请法律专家顾问讲解指导2次;四季度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1次,邀请司法部门到场指导,法律顾问参与,执法人员轮流“出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的严谨性。(完成时限:每季度末)

3.利用好今年2月11日下发的淄博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案件“交叉评审”制度,确保我局案卷经的起审、审的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项目名称:拓展涉水、涉危固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工作目标:力争涉水、涉危固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排名位列前三。

工作措施:

1.强化沟通交流,持续在涉气领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对涉水、涉危固废案件开展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工作。(完成时限:6月底前)

3.尝试性完成一起涉水、一起涉危固废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案件。(完成时限:6月底前)

四、行政许可科

项目名称:服务高质量发展

工作目标:提升环保审批效能,助力生态、生产协调发展,争创“十佳窗口单位”。

工作措施:

1.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紧盯政策变化,更新业务书籍,制定学习计划,按照环评、执法、技术、政策等类别科室人员分类学习,形成读书笔记,进行业务交流。政治素养提升紧盯当前国内、国际形势,业务学习结合我区实际,做到更加专业、务实、职业化。增加外出学习频次,省内、国内资质能力强的环评公司专项调研学习。(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服务前移促发展。

1)制定调研计划,逐个镇办进行排查,3月份率先在凤凰镇开展试点,年底前完成闲置地块摸排,重点摸清各园区闲置地块、院落情况,结合三线一单、环保政策要求,绘制形成闲置地块“一张图”,明确各区域新上项目“黑白名单”。

2)建立部门长期沟通机制,对接镇办、招商部门、重点企业,了解各产业园区主要产业链现状和发展动态。结合环保政策,引导产业链融合,支持产业提升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事后监管。上半年,试点项目审批抄送镇办制度,组织镇办开展在建项目的协助管理,逐月汇总形成项目进度台账。汇同镇办、执法大队共同探讨完善具体流程、措施。下半年,形成较为规范的运转体系。(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4.加大公开力度,促进环评质量提升。对环评机构实施量化管理,根据专家评审反馈详细统计环评中存在的标准引用、降低等级、评价要素缺失等质量问题,上半年试点对环评公司进行点对点通报,下半年开始在办事大厅予以公开,对审核发现的严重失信问题同步抄送市局,督促环评单位提高工作质量。(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五、大气环境科

项目名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工作目标:2022年我区良好天数力争达到244天。PM2.5现状浓度力争达到45微克/立方米,综合指数力争达到5.3,退出全省后5。

工作措施:

1.源头降低SO2NO2排放

1)开展煤粉锅炉淘汰工作。一是建立对全区35蒸吨以下煤粉锅炉实施淘汰清单;二是淘汰齐都药业2台(35t/h、20t/h)、巧媳妇1台(20t/h)、联技1台(15t/h)、蓝帆医疗1台(15t/h)、旭佳1台(20t/h)、宇能2台(15t/h、12t/h)。(时限:9月底前完成)

2)开展气代煤改造工作。督导区住建局持续推进全区因山区村居、列入搬迁改造计划的34个建制村的气代煤改造工作,完成与站点周边未改造村居的户数统计;与市住建局对接气代煤上级补助政策情况;10月底前完不成气代煤改造的村庄,协调区发改局进行清洁煤炭推广,建立购买清洁煤炭“确村确户”台账,取暖季结束前完成。(时限:取暖季结束前完成)

3)开展氮氧化物治理。实施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一是按期开工建设绿源建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投资8000万更换SNCR和增加SCR最新的高效治理设施,企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0、50mg/m3(时限:12月底前完成);二是完成多山建材、多山水泥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企业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mg/m3。(时限:6月底前完成)

2.开展PM2.5O3协同处理

一是制定《2022年临淄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时限9月底前完成);二是加大高效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鲁华、联创、朗晖、齐翔等13个挥发性有机物焚烧设施建设,完成齐鲁石化储罐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建设(时限12月底前完成);三是借助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的有利时机,督促有治理意向的企业采取高效治理措施,努力实现深度减排(时限:长期坚持)。

3.实施深度治尘攻坚专项行动

一是制定《全区扬尘深度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有效遏制道路、施工、堆场、工业企业等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二是督导镇办对辖区内重点区域、企业、院落,开展扬尘治理,并督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周对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慢行道积土积尘开展一轮大清洗行动;对重点区域加大保洁力度,坚持落实雾炮车9:00-21:00不间断喷洒作业;三是督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淄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加大运输车辆管控,重点加强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物料的车辆监管;四是按照施工工地“6个100%”或“8个100%”规范要求,督导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等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实行分段施工;五是开展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提升行动实施行动,工业企业采用湿扫、吸扫等不易起尘方式清理车间地面和设备设施,频次不少于2次/天,保持车间地面和设备表面清洁。加大对扬尘治理企业的监督督导;六是建立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源管控清单,发挥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每月利用无人机开展建筑工地、矿山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并定期通报整改情况(时限:长期坚持)。

4.实施CO精准管控专项行动

一是根据企业现状,梳理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难点,制定本年度的CO治理方案,并进行进一步治理。同时加大对齐鲁乙烯化工,中石化齐鲁分公司二化肥、三四硫磺,华银水泥,志华环保等企业监管力度,确保排放浓度稳定在200mg/m3以下(时限:长期坚持)。二是督导中石化齐鲁分公司烯烃厂对未完成CO治理的其他裂解炉实施治理工作。三是对CO重点排放单位实行领导班子挂包,进一步降低CO排放浓度,改善CO环境容量(时限:长期坚持四是督导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拆除16台丁辛醇造气炉及配套装置,消除煤气发生炉无组织排放问题(时限:3月底前完成)。五是协调影响我区站点西南方向的青州企业,同步开展CO治理工作,尤其针对走航数值较高的泰龙碳素、宇信铸业、晟凯建材等企业。(时限:6月底前完成)。

5.开展三年四减四增行动

在《淄博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出台后,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三年行动方案,加快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编制完成我区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时限:长期坚持)

6.开展“碳达峰 碳中和”工作

一是完成临淄区重点碳排放企业清单核定工作及涉ODS物质企业的备案工作(时限:4月底前完成);二是完成齐鲁石化-胜利油田CCUS项目投产(时限:5月底前完成);三是开展涉ODS专项检查行动(时限:10月底前完成);四是完成第二个碳排放履约周期7家电厂的履约工作(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六、水与土壤环境科

项目名称:水与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及提升

工作目标:乌河东沙断面退出全省后十、全市倒数第一;排海管线107井和302井全年稳定达标;全面开展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两区”企业用地污染调查和修复治理。

工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

1)局层面,制定河流断面超标处置工作机制,明确相关科室、单位工作职责,做到发布指令、监测溯源、执法检查、问题移交、档案归结条目清晰、保障有力,确保超标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快速、有效解决。(完成时限:2月20日前完成)

2)企业层面,依托齐鲁分公司供排水厂、齐城污水处理厂建立齐鲁石化排海管线、乌河巡查、预警、处置工作机制,调动企业力量全力保障断面水质。(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

2.提升管理水平

(1)强化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管控。一是对齐城管网沿线139个容易发生偷排偷放的观察井进行封堵,消除管网偷排偷放隐患(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二是督促齐翔公司完成氟化物治理,进一步降低排入排海管线氟化物浓度(3月底前完成);三是督促齐城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主要指标达到Ⅳ类水标准(5月底前完成)。

(2)提升乌河与齐鲁石化排海管线断面水质。一对位于乌河源头的1#、2#、3#排洪沟建设废水应急闸板和集水池,发现超标水质,及时提回处理,进一步提升乌河断面水质(时限:7月底前完成);二、排海管线方面,督促中石化齐鲁分公司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控,加大排海管线巡查力度,督促纳管和直排企业签订承诺书,确保实现全年稳定达标。(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针对146家重点涉水单位,发放明白纸,加强其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开展在线监测设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涉水企业雨排口全部安装电磁阀,关键数据接入中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抓好源头管控。(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

(4)加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日常管理。在原有4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基础上,与市局对接核实新增补的116家重点监管单位情况,对确定必须要增补的企业,督促其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落实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3.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污水治理方面。推进齐鲁化工区北部污水处理厂落地建设,对接纳企业按照“一企一管”管理,缩短企业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厂的距离,杜绝出现化工园区未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督察隐患问题。(完成时限:8月底前开工建设)

(2)土壤防治方面。完成大武“两区”首批25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第二批41家企业地块的初步调查,摸清“两区”土壤污染状况。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4.发挥督办考核手段

充分发挥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利用指挥、督办、考核等手段,督促水利、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落实河道巡查、雨污分流、管网排查等工作,推动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其范围内的乌河、运粮河、齐鲁石化1、2、3号排洪沟及辖区内企业污水排放管线、雨排口加强巡查和日常管理。(完成时限:长年坚持)

七、固废与生态环境科

项目名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工作目标:2022年完成3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占全区任务数量的10%。

工作措施:

1.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分工,根据省市最新要求,编制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镇办年度治理任务,压实责任主体,任务名单具体到村庄。(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

2.科学确定治理路径。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收集处理,根据名单到每一个治理村庄实地查看,实事求是的选择治理方式。(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

3.争取资金,破解资金困扰。配合文远环保,做好国开发行信贷资金审批手续,安排专人提供数据材料支持,积极向前推进,争取资金早日落地。(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

4.按照治理方案及考核细则,定时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现场督导,实行月调度、季考核,每季度末将镇办完成情况形成简报,下发至各镇办。(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对已完成治理的村庄进行巡查,对已完成验收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并对出水水质取样检测,对设施不正常运行的镇办进行通报。(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工作目标:全方位推进固废危废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全区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工作措施:

1.组织业务学习,弥补科室人员危固废业务知识的不足,完成《固废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物料守恒算法等15部法律及标准规范的学习,分批组织科室人员参加生态环境部固废管理中心举办的危险废物管理培训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告知书》,明确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法定义务,传达至产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并留下送达回执。(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

3.组织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及时公开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

4.21家放射源企业进行隐患排查,筑牢安全底线,确保用源安全(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

5.针对危废库规范工作,组织现场观摩会(以镇办为单位),高标准、严要求争创全省危废库先进。(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成)

6.严把危险废物利用企业换证工作,重点核查经营许可证是否到期、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持续高压态势管理涉危利用企业(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

7.加大执法检查,规范各类信息公示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标签设置,分行业定期进行检查、核查,聘请专家对涉危企业进行专项核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坚决杜绝人情执法。(完成时限:12月底之前完成)

8.压实镇办、部门主体责任,加快历史遗留填埋点的整治进度。解决受资金限制,导致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与光大、首拓公司进行对接,争取获得其信贷投资。(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督查整改办公室

项目名称:严格绩效考核,提升管理能力

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完成上级督察问题整改,实现综合考核排名小组前2。

工作措施:

1.完成未整改反馈问题和信访件的现场核查,向局党组会做出专题汇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对相关单位下达督办。(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

2.每月制发《督查通报》。完成考核方式方法调研,起草本年度对镇、办考核方案,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

3.积极与市督查办沟通,配合做好华东督察局督导工作。华东督察局检查结束后,到桓台县交流学习博汇问题整改工作经验。(完成时限:4月底前完成)

4.针对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件完成一次普遍的现场检查。(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

5.针对整改和销号进度情况,制定约谈建议和计划,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

6.调度2022年度考核事项半年完成和排名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考核前景,提出下半年目标和计划。(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

7.对照反馈问题和信访件,征求部门意见,组织镇办对容易死灰复燃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抽查复查。(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成)

8.对抽查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通报,并以现场会的形式进行点评,保持问题整改的高压态势。(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

9.结合约谈情况和整改进度,对推动不力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提交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报区纪委监委。(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

10.联合涉及考核任务的科室、单位,提前开始积极与区考核办及市局相应科室对接年度考核任务完成及排名情况。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11.第三次对未整改完成问题进行全面现场检查,掌握进度,总结成果,全面分析,梳理问题,提出建议。(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12.总结年度工作,自查存在问题,拟定改正措施,为更好的开展2023年度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13.督促各成员单位及专业委员会执行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实施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对各专业委员会每月上报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本月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汇总,形成工作通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每月一次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会,调度汇总各科室(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镇办的考核管理,实行每月调度汇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临淄区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总量减排控制与管理

目标任务:完成2022年度四项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考核排名争取前二。

工作措施:

1.制定年度减排项目计划并按月督导项目进度。根据2021年国家减排认定情况、十四五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大气科、水科废水废气治理项目,研究制定2022年度减排项目计划(3月中旬完成)。每月对减排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报送减排材料,定期调度确保减排项目顺利完成。(完成时限:长年坚持

2.全面挖掘减排项目。

1)组织减排调度会,掌握重点企业情况。定期召开重点企业减排调度会,梳理企业减排规划,督促企业制定减排方案,主动压减污染物排放。(完成时限:长年坚持)

2)梳理重点企业VOCs治理项目。及时与大气科对接治理工程,收集VOCs治理相关档案材料。(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继续挖掘氮氧化物减排项目。对齐鲁公司烯烃厂、炼油厂加热炉改造、绿能新能源等氮氧化物排放大户开展调研,探索超低氮改造新方法、新技术。(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    

4)加强和区直部门对接。定期与发改对接供热规划调整进度,推进煤电锅炉整合;每月与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对接散煤清洁化工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机动车淘汰等项目情况,收集工程项目支撑材料。(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与市局沟通联系。随时与市局对接考核情况,正确把握今年考核指标、考核办法等政策变化并积极应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证发放与管理

工作目标:确保全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持证企业排污许可证、环评、现场相一致,降低核发问题率。

工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明确临淄区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通知》,从企业项目审批、开工、排污许可办理、证后监管等环节,明确镇办及局相关科室(单位)职责分工,加强排污许可和环评、执法闭环衔接。(完成时限:3月份完成)

2.严控核发质量。对企业提报材料严格审核,对所有业务办理企业全部进行发证前现场核查,确保排污许可证和现场一致。定期提醒已发证企业及时办理重新申请、变更、延续、注销事宜。(完成时限:长年坚持)

3.加强质控核查。一是开展简化管理现场质控核查专项活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简化管理现场质控核查,重点核查生产设施、治污设施、排放口等信息与填报是否一致、执行标准、监测频次等是否准确,确保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完成时限:5月中旬前完成)。二是根据市局安排,做好“双百检查”工作。根据“双百检查”方案要求,年内应完成大约三分之一排污许可证的质量审核,严格按照市局工作安排分行业推进执行报告审核和发证质量审核工作。(完成时限:6月中旬前完成)

4.组织专项培训。分批组织企业进行排污许可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排污许可证相关政策及法律责任;对企业排污许可证具体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日常事项办理流程、系统操作、填报要点、证后执行要点等内容。(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资质证书认定

工作目标:人员到位的前提下用8个月的时间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对照管理体系在试运行过程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订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等。(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

2.人员能力考核和项目方法验证。确定需要进行资质认定的相关项目,将项目按照“双人持证”的原则分给分析人员,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方法验证。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能力考核和授权;对原有人员进行能力保持考核。(完成时限:5月底前完成)

3.资质认定考核。整理好相关资料,以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为主体提交资质认定,并迎接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考核,根据要求八月底前完成整改相关材料。(完成时限:8月底前完成)

项目名称:空气站点管理

工作目标:杜绝镇办空气站点干扰监测行为的发生。

工作措施:

1.严格按照《淄博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域管控责任制(试行)》(淄环委办【2021】12号)的要求,压实“站长”责任制。(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

2.建立巡查制度,每月对国省控、镇办站点进行现场巡查,做好电路、通信保障工作,同时建立应急处置方案。(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建立考核机制,纳入对镇办的生态考核,对被省市通报镇办实行一票否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项目名称:在线监管

工作目标:提升我区污染源在线监管水平,各项考核排名全市第二。

工作措施:

1.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日常运维、技术规范、管理条例宣讲,提高企业主、运维单位和镇办人员的在线管理专业水平。(完成时限:3月20日前)

2.3月1日《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开始实施,借调第三方运维人员组成现场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仪器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和运维不规范的行为,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大队。(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建立闭环机制。所有企业问题下达检查单,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现场核实整改情况,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整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项目名称:在线技术保障

工作目标:做好技术保障、提供数据分析,切实做好大气环境、水环境技术保障工作。

工作措施:

1.开展“清源行动”。重点检查废水、废气在线设备运行维护情况和数据真实性,保障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2.聘请第三方开展数据分析。对自动监控平台国、省控、镇办空气站点、微站点,企业废气在线数据进行相关性和联动分析,争取实现溯源判断和贡献度分析,为实现精准治污提供技术支持。(完成时限:7月底前完成)

3.布局开展智慧监管工作。以在线监测、用电监管为技术依托,实现由面到点的精准分析,为日常监管提供线索依据,实现监管一张网,争取做到无死角。(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项目名称:在线安装

工作目标:按照市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在线设备安装。

工作措施:

1.确定在线设备安装企业名单和具体排口。(完成时限:2月底完成)

2.确定每个点位在线分析项目,并督促企业开展安装。(完成时限:6月底完成)

3.督促企业安装完成进行验收、联网。(完成时限:9月底完成)

十、临淄区生态环境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环境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力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工作措施:

1.动员部署阶段。结合临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部署实施。(完成时限:4月15日前完成)

2.自查整改阶段。组织112家“两重点一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表》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对排查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立行立改;对较大以上环境风险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5月15日前各企业报送隐患排查表和隐患整改报告。(完成时限:4月16日-5月15日)

3.全面检查阶段。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112家“两重点一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及环境应急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环境隐患整改到位和环境应急设施运行良好。(完成时限:5月16日-6月底前完成)

4.总结阶段。审核112家“两重点一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汇总表,撰写专项行动总结报告。(7月15日前完成)

项目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年行动

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我区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提升企业环境应急预案质量,夯实政府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提高我区环境风险防控整体水平。

工作措施:

1.按照《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年内258个到期预案修订报备,督促备案企业认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组织评审专家审查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本材料、核实企业现场应急防范措施,有效控制和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应急预案备案后,督促并指导企业按规定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储备物资等工作。(完成时限:12月底前

项目名称:移动污染源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全市月考核排名“保三争一”。

工作措施:

1.强化“点”源管控,采取常态化监管和突击式执法相结合的方式,精准管控用车大户;强化“线”源管控,在主要路段设卡布控,严查过境柴油车辆,倒逼车主加速用车结构调整;强化“面”源管控,在区域重点路段架设遥感遥测设备,实现全天候筛查监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移动污染源防控格局。过往重型柴油车辆每月检测不低于300辆,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每天至少检测20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管理。对擅自使用未备案登记喷码或与备案登记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未备案登记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制定《临淄区2022年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专项行动方案》,每月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不少于10辆。(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强化指导帮扶,加强宣传教育,发放非道路机械管控政策宣传明白纸,提升全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意识,全面夯实大气污染防治移动源攻坚工作,通过群防群治,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释放更大环境容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项目名称: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提升行动

工作目标:全市月考核排名“保三争一”。

工作措施:

1.制定下发《临淄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时限:2月底前)

2.优化整合并下发工业企业扬尘重点检查点位及整治措施明白纸。(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根据月考核通报情况,及时召开各镇办及相关企业现场会,督促完成问题整改,提升管控水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每月联合镇办重点查处20家重点涉尘企业,督促企业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对于月考核中连续两次及以上“拖后腿”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并全区通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一、临淄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项目名称:环境执法大练兵

工作目标:环境执法大练兵成绩排名实现全市第一,力争全省前列并进入全国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工作措施:

1.完善方案实现全员参与,重点推进。完成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的制定,分配各相关科室工作任务,整合执法资源和技术力量,调动全局力量,争取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获得优异成绩。(完成时限:11月底前完成)        

2.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一是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提高执法人员活跃率和问题发现率,保持全市录入优势(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是积极利用环保用电监控、无人机、走航车、地下探测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形成我局的执法特色、经验做法和亮点,省级以上媒体广泛宣传,(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三是着重加强大案要案的办理,形成市级以上典型案例予以公开(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四是积极派员参加部级、省级监督帮扶进行“实战练兵”,争取优秀名次(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五是开展“环保小课堂”活动,结合“干部价值提升年”,每周开展一次交流会议,交流执法经验、案件心得、执法知识等,提升全体人员综合执法品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一是开展“以案说法”大讨论,每月组织一次行政处罚败诉案件分析会,轮流提供环境行政处罚败诉案例,共同学习,吸取教训,查缺补漏,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是建立案件评查制度,对照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评分细则对当月办理的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对扣分项及时进行补救,选出优秀案卷10份,10月份的大练兵案卷评审打好坚实基础,保证环境执法大练兵案卷抽查环节不扣分,不丢分(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

项目名称: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工作目标:以高品质的环境执法行动保障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

工作措施:

1.创新“监管+执法”新模式。出台临淄生态环境分局案件线索移交工作程序,形成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精准执法-问题反馈-环境治理的良性循环模式,使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提高行政执法精准度,提升业务监管科室监管效能。(完成时限:2月底前

2.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开展环境治理涉水、气、固废、排污许可证等18个专项行动,今年1月份已开展塑料行业、清零行动、固废专项行动、齐城污水处理厂进水企业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行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继续开展VOCs重点企业、工业废水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重点企业等14个专项行动,尤其将VOCs治理作为全年工作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我区重点行业治理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环境质量。(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项目名称:爱“齐”帮扶行动

工作目标:“齐”帮扶行动成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高质量名片。

工作措施:

1.立足长远,蓄能提质。爱“齐”帮扶工作立足于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着眼生态环境监管、帮扶企业两个维度,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准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以高水平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年内完成“齐”帮扶企业至少50家。(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

2.丰富帮扶手段。主动担当、靠前服务,充分利用微信、钉钉等在线解答企业环保治理中遇到的难点和疑问,采取向企业发送明白纸、典型案例和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及时回应企业关注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帮助企业获取最新的环境治理技术及环境政策,落实环保治理措施,更好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现场教学,强化企业培训管理,2022年各中队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不少于4次环保培训。(完成时限: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