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商务局
标题: 临淄区商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6754/2022-515563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商务局

临淄区商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发布日期: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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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2.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流通领域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3.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全区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全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拟订全区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5.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6.拟订全区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预审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工作。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7.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8.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区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9.指导、管理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区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严把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关口。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10.拟订全区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协调管理我区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

11.会同有关部门配合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的申报工作,以及省级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的综合协调、产业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统计、考核工作。

12.负责推进全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与我区相关的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建设、监管和发展工作。

13.负责发展我区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我区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14.按照权限负责管理外国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驻我区代表机构。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5.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