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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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754/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31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商务局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 | |||||
序号 | 交办 批次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调查核查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3 | 第十七批 | 0421039 | 1、临淄区皇城镇石槽村北侧利兴物流院子内南侧存放汽车罐、卧罐等,用来经营存储柴油、化工油、煤焦油,有化工异味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查处。 | 经现场核查,反映的院子实为山东利兴物流有限公司,位于临淄区皇城镇石槽村村碑东50米路南,该公司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院内全部硬化,有4辆箱式货车停放,未发现有汽车罐、卧罐等储存设施,用来经营存储柴油、化工油、煤焦油的情况,未发现加油车辆及加油设施,未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现场无异味。 | 责令临淄区商务局、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皇城镇加强对物流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巡查力度,严格规范物流企业现场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