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临淄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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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50042196754/2025-18283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5-19 | 发布机构: | 临淄区商务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临淄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分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及职能: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法规公文
1.政府文件:以区商务局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2.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三)规划计划
本单位制作的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
本单位的工作信息。
(五)财政信息
本单位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wj。
“临淄商务”(微信号:linzishangwu)。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临淄区商务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0266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受理机构:临淄区商务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兴路101号,临淄区商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400;联系电话:0533-7210266。
3.网上申请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linzi.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商务局
办公地址:临淄区齐兴路10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7210266
邮箱:lzqswj7210266@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3.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本指南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