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水资源服务中心

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1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中心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中心编制了《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zyfwzx/)上查阅本《指南》。       

    一、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分类

    本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本中心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

    2.部门领导分工:本中心领导的分工;

    3.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1.部门发文:以本中心名义印发的可公开的文件。

    2.规范性文件:以本中心名义发布或者本中心起草由代管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本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四)业务工作:本中心各科室业务工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公开形式

    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中心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szyfwzx/

本中心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申请方式(依申请公开主要有三种申请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4)依申请公开栏填写相应内容,通过网上向本单位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处直接提出申请。 

    ●申请处理   

    本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本单位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69

    邮    箱:lzqszy@zb.shandong.cn

    2.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淄博市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268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69

    邮    箱:lzqszy@zb.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中心投诉举报(投诉电话:7310569,邮 箱:lzqszy@zb.shandong.cn办公地址:桓公路268号,邮政编码:255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本指南适时更新。

                                                        2020年12月24日

 

 

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向社会公布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11日到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结合水资源工作实际,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2020年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中心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4条,其中业务工作55条,民生公益27条,其它72条,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以下为主动公开情况截图)

(图1.业务工作信息截图)

 

(图2.民生公益信息截图)

 

               (图3.其它信息截图)

(二)2020年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中心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方式为信函申请,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并留存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分解落实。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我区集中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新旧平台数据迁移,完善新平台目录梳理。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中心办公室负责牵头统筹,各科室按职责分别负责,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格监督保障。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内容、时限和流程等,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的确定程序,层层把关审核信息发布内容,提升工作的规范程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严格按制度办事,使信息公开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0年,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还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

(二)改进情况:一是做好新系统主动公开栏目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月29日

 

临淄区水资源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水资源工作实际,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水资源事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在组织上全面保障,形成了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科室负责人、信息员具体负责的垂直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与公开效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网站管理内容保障。加强网站日常监控和管理,完善中心信息公开制度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要求,对网站信息发布原则、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及职责分工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舆论引导,强化水资源领域信息管理。始终坚持做好本系统网上舆论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依法依规扩大信息的发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网络热点和舆论方向,及时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工作群等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为网络舆论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增加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区水资源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业务工作74条、公告公示0条、建议提案办理0条、机构概括1条、权责清单0条、行政执法0条、双公示0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中心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起诉、投诉举报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如一些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2020年,我中心将继续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详细梳理中心信息,及时提供和发布信息,做好运维工作,确保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按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通过各种形式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推动档案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