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统计局
标题: 临淄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索引号: 11370305004219069D/2023-52060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12 发布机构: 临淄区统计局

临淄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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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区政府关于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扩大公众参与,细化政务公开任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统一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政府网站优质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建设重点业务专栏,及时将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

(三)提高依法公开能力。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和解读。《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修订完善后,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并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业化办理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指南等,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各相关科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四)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局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任何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否则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五、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