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统计局

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06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编制了《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页面(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tjj/)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统计法律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等。

    4、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

    5、业务工作

    本机关重要工作动态等信息。

    6、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机关编制了《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tjj/)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通过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本单位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tjj/)。

    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也可通过当面提交或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5楼521室;邮政编码:255400。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本机关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网址为:http://www.linzi.gov.cn)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或书面填写),《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构为:临淄区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5楼521室

    邮政编码: 2554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3-7211564

    传   真: 0533-7211564

    电子邮箱:lzqtjjbgss@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区统计局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7211564,电子邮箱:lzqtjjbgss@zb.shandong.cn,办公地址:临淄区行政办公中心5楼521室,邮政编码:2554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0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机构为: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办公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212036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临淄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淄区牛山路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221314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临淄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400

联系电话:0533-7181802

 

    附件:1.临淄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docx

         

   

   本指南适时更新

 

 

 

                                                          临淄区统计局           

                                                          2024年3月6日

 

临淄区统计局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11564;邮箱:lzqtjjbgs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临淄区统计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扎实有序。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年来,临淄区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截至2023 年,区统计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2条,其中业务工作8条、统计信息72条、机构职能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2条、政府会议17条、民生公益2条、财政信息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其他36条等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 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临淄区统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落实到日常具体工作中。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综合提供发布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是制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和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是不断完善充实数据解读栏目,加快统计数据的开发和利用。四是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网站信息的保密检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涉密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不断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专栏的维护工作,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常态化监管,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公开到位。二是利用政府开放日和统计开放日,传播统计文化、提升统计形象和政府公信力,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营造关注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会商,责任到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制定 2023 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全年开展专题培训 2 次。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公开审核制度,高效推进信息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全局信息工作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不足;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是信息发布形式单一,需要进一步丰富拓展。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提高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主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加强各科室协调联动,促进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是规范抓好依申请公开。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既依法依规办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依申请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规范办理流程,提升答复文书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定期梳理公开事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通过开展部门内部政务公开培训和集中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确保新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临淄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0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临淄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淄区广场路1号;邮编:255400;电话:0533-7211564;邮箱:lzqtjjbgs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临淄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统计信息发布、政务服务能力、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更好地服务全区社会公众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年来,临淄区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的规定,截至202212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4条,其中业务工作31条、统计信息70条、机构职能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2条、政府会议8条、民生公益7条、财政信息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其他32条等等。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目前,临淄区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临淄区统计局从实际出发,结合统计自身特点,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强化工作落实,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管理和服务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栏目设置,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部门重点工作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切实加强信息工作监督保障,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定期开展干部培训会议,宣传解读新条例,加强干部的公开意识和文章质量。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公开审核制度,高效推进信息工作责任落实,推动全局信息工作能力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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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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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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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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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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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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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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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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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 .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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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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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 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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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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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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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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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但面对社会公众对统计公开提出的更高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社会关切和统计改革发展,持续跟踪经济社会热点,不断拓展发布内容,提升统计分析的针对性、亲民性,积极运用多平台多形式及时解疑释惑。

(二)更加积极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通知的学习,不断提高岗位人员专业水平,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各类信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的信息发布和更新;二是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栏目内容做到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单位业务属性。

(三)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临淄区统计局

2023年1月20日

临淄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临淄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主动、及时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截至2021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10,通过淄博市统计信息网公开108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10条,其中业务工作28条、统计信息80条、机构职能3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会议15条、民生公益14条、财政信息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4条、其他54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在淄博市政府信息和局机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通过市统计局信息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定期对外发布经济社会运行各领域统计指标数据,跟进做好数据分析解读并及时回应公众各类统计信息咨询。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宣传统计工作,解答公众咨询。

3、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根据区财政局预决算公开工作部署,将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决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202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二是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目前,区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按月按季度发布的信息按时发布。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和常态化公开,信息发布同时做好审核工作,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化,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设置业务工作”、“统计信息”、“机构职能”、法规公文”、“民生公益”、“管理和服务公开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积极参加政府办公室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针对政府办公室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的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 :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公开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公开范围仍需进一步拓展、公开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打造良好的统计信息服务平台,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及时方便的统计信息服务;二是增强宣传解读,提升舆情回应实效。加大数据解读力度,大力提升解读效果,揭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亮点;三是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1年,区统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度,区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细化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做好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明确年度工作要点,将重点任务细化到各领域,工作责任明确到科室,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2021年,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无创新举措。

 

                                                            临淄区统计局

                                                            2022117

临淄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临淄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淄区统计局政务网站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tj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临淄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721156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淄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制度机制,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统计公信力。

(一)2020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中业务工作 114条、统计信息59条、机构职能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规划计划 2条、法规公文3条、部门会议11条、公益事业1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2条、财政信息 7条、管理和服务公开 15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 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8条。(以下为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截图。)

1.业务工作截图

2.统计数据截图

3.部门会议截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截至目前,区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条数为0。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度,区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临淄区统计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为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临淄区统计局在原有《临淄区统计局保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印发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等文件,规范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建立了统计工作保密台账,对保密重点部位和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杜绝涉嫌涉密信息外泄。

(六)平台建设。临淄区门户网站设立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设置了业务工作”、“法规公文”、“政策解读”、“民生公益”、“管理和服务公开公共监管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七)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情况。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局内各科室、单位也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适合公开发布的信息及时主动报送办公室,确保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监督保障情况。统计局积极参加政府公开办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滞后于新形势新变化,在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差距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还需加强配合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业务培训沟通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淄区统计局

                                                                        2021127

 

临淄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时主动向公开或提供各类统计信息和统计数据,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完成了《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编制工作。设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进行归类,在最大范围内公开非涉密信息。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与临淄区统计工作实践相结合,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统计预警监测分析,及时发布统计信息数据,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数据服务,切实保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我局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我局领导强调,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单位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努力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前推进。要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修改完善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按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政务公开项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内容。要求各科室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及时公开。

(三)重点领域及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19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共录入信息296条,继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机构职能等信息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维护。2019年度我局收到2条依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申请人的要求进行了处理。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度,区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通过我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赢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肯定。但也还存在工作人员对《条例》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2020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做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我局重点任务来抓,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热情欢迎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以不断提升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度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临淄区统计局

2020年1月22日

 

 

临淄区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淄区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9-03-29

2018年,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区统计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进行归类,在最大范围内公开非涉密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公文8条,工作动态类160条,规划计划7条,统计数据8条,统计公报1篇,统计年鉴1篇,并按照要求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公开产品,提供统计服务。区统计局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手册》等重要统计资料。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

(二)利用经济普查加大对统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电子屏、宣传画等方式,加大对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力度。建立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形成系统内外相结合的宣传网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区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制度机制滞后于新形势新变化,信息公开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负责信息公开的科室还需加强配合等问题。下步,我们将按照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  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制度,有序推进。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序推进统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与培训,做好微博、微信、数据服务平台管理人员和撰稿人员的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三)密切配合,及时公开。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不重不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临淄区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8-03-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特编制淄博市临淄区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区统计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要求,立足本部门职能,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保障了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为统计局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局综合科负责发布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并要求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二是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进行归类,在最大范围内公开非涉密信息。三是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并要求局机关有关科室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及时答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先后多次参加了区政府、市统计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和培训下,信息发布员基本掌握了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操作,实现了部门信息在网页上发布工作。初步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年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部门公文6条,工作动态类64条,统计公报1篇,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2条,及时客观的将我区经济发展情况公布社会,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平台建设情况: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机构概况、各科室职能情况介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

(二)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总结计划。

(三)工作信息。主要包括:区统计局召开各专业工作会议,开展结对帮扶等工作信息。

(四)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本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和群众的期望与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群监督。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三是充实主动公开的内容,平时注意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四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提案办理结果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无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无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临淄区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7-03-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机制、稳妥推进、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不断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截至2016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建立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为保证《条例》实施后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制定了《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向群众发放《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材料》、《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统计法律法规选编》、《统计普法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摘要)》等宣传材料,及时回应解答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二是编印普法宣传“口袋书”—《统计法规及文件汇编》并将其发放到各个镇街、县直各部门以及“四上”企业,促进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制度。建立起一整套切合实际、科学严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为监督、考核提供依据。建立健全公开内容的审核制度。公开内容审核的重点是:公开内容产生的过程是否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及时。

(二)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要按照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要按规定受理,做到政府和群众的互动公开,切实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更符合群众的要求。对于被申请公开的特定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各部门应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公开或暂缓公开,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还要制订相应的、符合各自业务范围的法定程序和操作办法,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6年,区统计局在公开发布平台进一步扩大和充实了统计信息,使其成为对外公布统计信息的重要窗口。今年,本年度还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0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2人次,电话咨询241人次,充分满足公众和各企事业单位了解信息的需求,年度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编印《临淄统计年鉴》和《统计月报》主动公开国民经济数据,重要统计决策,宣传政府统计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度县统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统计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县统计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着力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监督检查,确保全部公开信息均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严格审批后再予以公开,并由工作人员定期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复查和及时更新,没有发生失泄密问题,也没有发现明确错漏、失误问题。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统计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临淄区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6-02-05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设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严格按照《保密法》对信息进行归类,在最大范围内公开非涉密信息。现根据临政办字[2014]34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39条。

本年度内我局按照《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区统计局机构概况及各科室职能情况介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区统计局召开各专业工作会议,开展结对帮扶等工作的信息;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除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外,本年度还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7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2人次,电话咨询296人次,充分满足公众和各企事业单位了解信息的需求,年度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本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缺乏具体的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尤其是日常业务工作动态没有及时挂到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改进措施

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临淄区统计局

2016.02.03

临淄区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5-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淄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721156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区统计局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为抓好信息公开的落实,进一步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细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对统计信息认真梳理,使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更加丰富。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47条,其他信息8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本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针对公开信息不利于查询的问题,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信息的分类登记和公开工作;二是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临淄区统计局

                                                                                 2015.01.20

临淄区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4-03-30

    2013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服务政府决策、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百姓办事为根本目的,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畅通渠道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帮助下,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2现根据临信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将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43条,其他信息1条。

    本年度内我局按照《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对201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区统计局机构概况及各科室职能情况介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区统计局召开各专业工作会议,开展庆祝“三八妇女节”、建党92周年系列活动,开展结对帮扶等工作的信息以及2013年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除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外,本年度还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4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5人次,电话咨询305人次,充分满足公众和各企事业单位了解信息的需求,年度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本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通过网站公开的信息量较多,但通过其它方式如报纸、电台等渠道公开的信息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努力创新,提高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工作,建立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范办事。三是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队伍,强化培训,明确工作规范,熟悉工作程序;四是坚持执政为民,畅通依申请渠道。按照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和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载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努力使统计数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


2012年度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3-03-29

2012年,我局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编制2012年度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我单位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快速向社会公开,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各科室互相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同时,为确保我局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业务工作类37条,其他信息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向公众收取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及时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和权限,规定了信息公开期限,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了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尚不是很熟悉,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及时,不能让群众在第一时间内了解最新工作动态。

今后,本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素质,强化责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各个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科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要积极协助配合办公室,及时上报公开内容,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强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积极学习省、市及其他兄弟县市单位的好的经验和先进技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让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到最新的政府信息。


2011年度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开诸城市统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自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1年,我局通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组织全局各部门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同时专门成立了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机制,信息公开机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编制、公布和更新了《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用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由办公室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并由科室分管领导、局办公室适时进行调度和督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本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屮全文屯子化达100%o在主动公升的信息屮,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业 务工作类23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依法申请公开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方面还需多样化;二是还需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部分科室信息公开的时间过长影响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继续做好诸城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严格按照省的部署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主动提交公开信息资料,为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2010年度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1-03-31

2010年,临淄区统计局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顺利。本报告根据《条例》要求,将201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主动公升政府信息5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35条,其他信息15条。

本年度内我局按照《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区统计局机构概况及各 科室职能情况介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关于加强第三产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工作、实行在地统计工作、关于认真做好年报和2010定期 报表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2010年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各项情况;2006年-2010年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除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外,木年度还 受理政府信息公升咨询,100人次,其屮现场咨询95人次,屯话咨询305人次,充分满足公众和各企事业单位了解信息的需求,年変内没有政府信息公升投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升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升展信息公开工作,无-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本年度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广泛性不足,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有时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公开形式单一,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逐步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明确职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统一平台(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2009年度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0-03-31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根据临信办发[2010]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
2009年,我局按照《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区统计局机构概况及各科室职能情况介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关于加强第三产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工作、实行在地统计工作、关于认真做好年报和2009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关于进行r&d资源清查的通知、2009年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以及关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通知;2009年统计工作要点和2010年统计工作目标;2006年-2009年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除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外,本年度还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3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0人次,电话咨询181人次,充分满足公众了解信息的需求,年度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本局200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缺乏具体的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尤其是日常业务工作动态没有及时挂到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改进措施
    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附件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部门

临淄区统计局

联系人

张  凯

联系电话

7211564

主动公开信息

分 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

比例(%)

100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  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     注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0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0    条

咨询/投诉

/

行政复议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231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50  人次,电话咨询 181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意见建议

/

其他情况


 

2008年度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09-03-06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根据临政办发[2009]1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
   2008年,我局按照《临淄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定的范围,对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公开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区统计局机构概况及各科室职能情况介绍,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情况;关于加强第三产业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数据网上直报工作、实行在地统计工作以及关于认真做好年报和2008定期报表工作的通知规定情况; 2007年统计工作要点和2008年统计工作目标;2006年和2007年临淄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除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外,本年度还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1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0人次,电话咨询170人次,充分满足公众了解信息的需求,年度内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及行政复议的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我局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严格按照《指南》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时限,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时限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无一项泄露国家秘密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本局200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缺乏具体的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尤其是日常业务工作动态没有及时挂到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改进措施
    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附件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政府/部门

临淄区统计局

联系人

张  凯

联系电话

7211564

主动公开信息

分 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1






比例(%)

100






备    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  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0

0

0

0

0

0

0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     注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0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0    条

咨询/投诉

/

行政复议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231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50  人次,电话咨询 181     人次,网上咨询   0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意见建议

/

其他情况